时间,从宇宙有了光的那一刻诞生……

一次处女旅行

已经很久没有旅行过了,生活就像铁轨上的列车,虽然不知道没准儿在哪儿会遇到个岔道,但总不至于跑到公路上。所以至今我仍记得那次旅行,怎么说呢,因为那是我们的第一次……

我们在夜晚出发,那时城市里弥漫着连续好几天的浓雾,大概是一股北方的冷空气和本地暖气流相遇后形成的,让还未进入秋天的城市突然充满了初冬的味道。的确是很特别的天气,多年不遇。

根据以往的经验,我们每次结伴而行,往往会忽略目的地的重要性,或者说我们的目的总是在不停地变化。后来,哪怕仅仅有一个粗略的方向,只要不过分地南辕北辙,我们基本上就算是没有偏离预期的计划。关键是我们能聚在一起去做某件事情,这一点最重要。

从郑州往西南出发,是密县黑乎乎的山岭和巨大的煤矿沉降区,天已经完全黑了,大雾并不像我们所预料的那样只有市区才有,外面的雾浓到要打开雨刮器。可能是车速的提高和道路的险峻,我隐约开始怀疑这次旅行的可行性,因为我们要去的地方是 300公里以外的白云山,全是山路。这辆看上去仍十分崭新的小面包车首先由我驾驶,——在此,我再次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记得当时我用颤抖的脚用力地踩下油门,在浓雾笼罩漆黑的山路上就像一群赌徒在飞奔,我载着朋友们的对那个陌生地方的期待驶过一个个陡坡和急弯,在密县浸满了煤粉的大雾中穿行,如同一艘潜艇孤独地驶向海底……

我们一共六个人,我,老徐,老徐老婆,老王,老王老婆,还有手。

白云山位于伏牛山系的最深处,那里山高云密,是河南几乎所有河流的发源地,那儿到处都是寸步难行的原始森林和各种野生动物,山鸡、野兔、狼什么的,他们就在游客的住处旁若无人地四处溜达,整个天空都是被白云围绕的山峦的影子,有数不清的河流和瀑布,这就是我们听说的地方,我们也许真的会在那个人间仙境里快乐地住上两个夜晚……

由于大雾越来越浓,有很多时候我无法判断车在道路中的位置,因为路边的树也被浓雾淹没了,车灯的光芒几乎全被浑浊的夜雾吞噬,只能看见不足 5米远的模糊不清的路面,我不得不寻找一个确保不让汽车驶出路面的方法。在离开登封大约10公里的地方,我遇到了第一辆汽车,他在我的后视镜里由远至近,我立刻有种温暖的感觉,就好像宇航员在月球上看见了多年不见的邻居。我放慢车速,准备让它超过去,然后我就可以把他的尾灯当作参照物了,可他却迟迟不愿超车,显然他跟我有同样的想法。我继续放慢车速,后来几乎就要停到路边了,但他仍旧很谦让,我索性停了下来,我们全车的人都在喊:“别客气,超过去吧!”他终于超过去了,是一辆警车,做我们的开道车非常合适,他开着防雾灯,我始终跟他保持20米的距离,直到过了伊川他朝另一个方向驶去,我仍旧死死地咬着不放,后来老徐的老婆终于忍不住说:“他可能是去洛阳的,外面太黑,我看不见,我们最好停下来问一下。”她的老家在车村,就在白云山的脚下。她是对的,我在下一个道路指示牌的背面看到了去嵩县的箭头,我毫不犹豫地掉转车头,朝更为偏僻的嵩县驶去。后来老王给了我一个建议:让车始终压着路中间的白线走。虽然它时断时续模糊不清,但毕竟是唯一的参照物,当时我们异口同声地喊道:“聪明!”

到达嵩县已经是深夜 1点多,前方将有两条路可以到达车村,一条是柏油路,远;另一条是土路,近。这是个问题,我们决定找一个宾馆先住下再仔细研究,我们果然象预料中的那样改变了计划。但大家都很满意这个决定,我如释重负,每个人都被刺激的摸黑行驶折腾得筋疲力尽了。我们在县委招待所开了两个房间,男人一间,家眷一间。我们兴奋地在自己房间走来走去,讲色情笑话,打牌耍赖,如同一群素质低下的观光佬。可能我们就是。

我们再次出发,并且选择了极富挑战性的土路,大约 100公里路程,数不尽的美景,我想我永远也无法忘记。那些晨雾中的山涧,湿漉漉的柿子树,一条条时隐时现的小溪,背着用碎布头儿书包上学的孩子,某个被雾打湿脸庞牵着牛的老人……

路越走越僻静,山越来越高,视野始终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我还看到很多小片的竹林,竹林的上面总有一小团更浓些的雾,仿佛是竹叶散发的氤氲之气,又像是弥漫在傍晚山村屋顶的炊烟,我们都为这些美景着迷了,我们在汽车的颠簸中不停地拍照,特别是看到第一个被我们称作“瀑布”的时候,每个人都兴奋得将瞳孔扩大了一倍,手费尽全力也没能在树叶的缝隙里找到瀑布的踪影,于是他对自己的怨恨和懊恼就象错过了电影中唯一的一段床戏。不过后来他马上就得到了满足,我们开始沿着一条更宽的河床前进,那就是洛河,也叫洛水。雾开始消散,对岸的山麓如同身披薄纱的女人。我们不停地发出赞叹,目不暇接。

随着雾气的消失,取而代之的则是无边无际的乌云。

中午时分,我们到达了白云山的脚下,车村。

我们逗留在老徐的岳父家,吃午饭的时候我们听到了一个令人沮丧的事情,老徐的岳父说我们的车太小,马力不够,恐怕上不去,因为山坡非常陡峭,而且我们的人又太多。我们面面相觑,继而沉默不语。更为不幸的是,天开始下雨,而且越下越大,每个人都盯着院里的雨滴在可怜的面包车顶溅起的一朵朵的水花,无助地发呆,就象雨滴落在每个人的头顶。一阵凉意袭遍全身,

“山里就是冷啊”。老王目光呆滞地说了一声。

我抱紧胳膊,感到激情在一点点消失,接着哆嗦了一下,心都冷透了。

不知道是谁的建议,为了能暖和一些,我们整个下午就坐在车里,坐在这个 300公里远的山村玩着沉闷的纸牌,车顶的雨滴噼啪作响,丝毫没有停下的迹象。白云山就在眼前,她高傲地耸立在乌云的上面,她的沉默就象是在召唤。最后,几乎到了傍晚时分,我们决定不再犹豫了,不管怎样都要尝试一下!我们别无选择,我们要向一切阻碍宣战,山就在这里,她在等待着我们的征服。发动着汽车,依然由我掌舵,我回头扫了眼每一个坚定不移地面孔,然后一只脚果断地踩下柔弱窄小的油门踏板。

虽然大家信心知足,但我却心事重重,当我驶过一条条的河谷之时,便感到了潜在的危险,那是只有如此雄伟的高山才有的纵横交错的河床,那是她的河水冲积了几亿年的短暂的平原,那是高潮即将来临的前奏,也是我担心可能的噩梦的开端……

路,好像是直接从天空连下来的,蜿蜒盘旋,没有防护栏,没有标示。一边是云缠雾绕的峭壁,一边是看不见底悬崖。我只能用一档爬坡,连二档都挂不上。不久,就看到一辆破旧的国产吉普在向后滑,驾驶者神情凄惨晦暗,看来他们无法上去了。我不由得抓紧了方向盘,我的手心一直在出汗,我用沉默来掩盖内心的压力,一团一团的雾不时地把我们的汽车吞没,或者也可以把那叫做云。我还从来没有如此全神贯注地做过某件事情,我甚至开始回想两天以来究竟有没有产生过车毁人亡的预兆或启示。我用不知是因为颤抖还是震动而变得麻木的右手在自己得裤子上擦了一下冰凉的汗,这样的陡坡大概还有 15公里,我在心里默默想了一下。

接下来,他们开始发出一声声赞叹的惊呼,但所有的人都警告我不准往两边看。可我还是看到了雨中的云海,它们填满了整个的山谷,看不到尽头。天空和山林融为一体,一条又一条的瀑布,被我们惊飞的色彩斑斓的野鸡要比公园里的漂亮十倍,它们的羽毛散发着生命的光泽。密不透风的原始森林,静谧地沐浴在无边无际的雨中……一切都如此美妙,仿佛有甘泉直沁肺腑,无法用文字表达。我从来没有闻到过那么浓的氧气,而且都是新鲜的,我是说如果氧气也有味道的话,那么当时一定充满了那种味道。我们再也无法抑制澎湃的心情,手几乎就要痛哭流涕了,我在一个向里拐的弯道内侧小心地停下了车。我们走下汽车的时候,如同踏出了飞船。我用石头抵住了每个轮胎。并且把面红耳赤的手也搀了下来,我们站在一个悬崖边的石头上,云在脚下绵延无际,我们兴奋地呐喊,那是当时唯一能宣泄情感的办法,两位老婆撑着伞,用爱怜的目光温柔地看着我们,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

照相机让那一刻成为了永恒。

我驾驶着小面包爬到山顶的时候,有种征服了世界的感觉,就好像拉着架子车在 F1方程式的比赛中取得了第一名。我用眼睛在每个人的脸上都至少停留了10秒钟,我的神情充满了谦逊、自信、勇气和把握十足,我用坚定的凝视让每个人都相信我就是安全,是我带领着大家并最终成为了征服者。

我们跟黑夜一起来到山顶,已经一天一夜,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并且没有偏离方向,这一点谁都觉得惊奇。尽管没有落日、没有晚霞,尽管只有无休无止的雨。但是,那一夜,我们睡在了云端里,我们睡在了风和森林的波涛中。尽管没有听到狼的呼喊,也没有穿山甲来卧室拜访,但每个人仍然清晰地感觉到跟大自然融在了一起。

第二天真正的旅行,我们是徒步完成的。而我已不想再长篇赘述,那种心灵的无与伦比的感受,将永远停留在每个人的心里,占据一小片谁也无法抹去的空间,就像初恋。

这便是我对那次处女旅行的纪念,当然不包括附带的一次私密的艳遇……


1999年

别把自己当外人

列车在最后一小片豫中平原上疾驰,那是两座山系中间的一条越来越狭长的区域。过了虎牢关,大地仿佛四分五裂,沟壑纵横的峡谷一条接着一条,列车沿着某座土山的一侧缓缓而上,一条高压线网就建在比铁路稍高一点的山坡上,在雨中俯视着,仿佛要随时纠正铁路的方向。乌云均匀地布满天空,只在远方天地交织的一个朦胧山头才显示出它流动的本质。

列车从又黑又长的隧道呼啸而出,就像是从游乐场的滑筒跌入深水,接下来是一条曾经干枯河道上的高架桥,铁轨的摩擦和敲击声立刻变得遥远,车窗垂下的边缘挂了一排水珠,每一颗都摇摇欲坠。另一边的窗外——河道的尽头——透过两座土山的缝隙隐约可见雨中平坦的黄河。漫山遍野长的都是棘枣、山菊和刺鼻的野蒿。几乎垂直的山坡上有几只灰毛山羊,它们在细雨中漠然地吃着灌木叶,仿佛在重复一件毫无兴趣的工作。

徐三坐在窗户边,左手托着腮帮子,尽量使自己的眼神流露出伤感的神情,这种表情跟天气很搭配,他讨厌那些面无表情的乘客,生活竟然如此痛苦不堪,他们一个个都被折磨得就像僵尸。徐三用诗人般深邃而迷茫的目光凝视窗外,雨下了很久,几处的山体都已滑坡,露出红色土壤的内脏,还有条象酱油颜色一样的被污染的河,岸边寸草不生。

这时,一个大约两三岁的孩子一下子趴在了徐三的腿上,他穿的小红碎花上衣的胸前有一大片鼻涕和秽物凝固的胶状体,更多的口水正从下巴一直源源不断地流向那里,他仰起脸望着徐三,仿佛在试探徐三的承受力。徐三恐惧地望着孩子,就像有只什么动物抱着自己的腿。很快,孩儿他娘便发现了心肝宝贝儿,急忙拍掉身上的桔子皮跑过来,严厉地一把抱走孩子,好像别人都是人贩子。这让徐三一下子没有了兴致,他一直都在防备那个脸上抹得就像包公一样的孩子,小孩也盯着他,伺机下手,有几次都挣脱怀抱,正要扑过来的时候却又被孩儿他娘有力的双手腾空抓起。徐三的一只手按在车座上,另一只手抓着窗帘,手心里都是汗。

在洛阳的火车站广场,雨下得很小,女友小娜穿了件有很多口袋的卡其色休闲短裙,还有一件淡军绿色无袖紧身T恤。徐三隔着二百个人便瞅见了她,在一百五十米远的地方就把嘴咧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酒窝清晰可见。

“小娜……”徐三看上去激动且暧昧,就像一条被失而复得的狗。
“谁让你来的?烦人!”
“难道你不是来接我的吗?今天是你生日啊。”
“你还知道我的生日啊?”
“天天掰指头算着呢。”
“讨厌!”

徐三觉得电影中那些抱起女朋友旋转的情节太过虚构,假如广场上没有一个人,他也做不出来。再比方说,电影中经常有人亲吻一条狗,这他也做不来,他尝试过很多次。

“今天的安排是这样,嗯……先见我的好朋友,然后去我家……”
“去你家?!不是说好在外面吃的吗?”徐三惊讶得几乎窒息,就像挨了一闷棍。
“是的,现在改了,我妈说既然来了,还在外面吃什么,她想见见你。”
“不会吧?我什么都没有准备……”徐三的眼睛里充满了乞求。
“什么也不用准备。”
“也没有思想准备啊!”徐三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徒劳地想要挽回。
“你还害怕?你不是经验丰富吗?”
“胡说,我没有……”
“没有?难道你没有去过女孩的家吗?恐怕还不止一次吧?”
“可能有过一次……”
“一次?”
“……两次?最多两次,算了,好吧好吧,我去。”徐三垂头丧气地点了点头。
“哼!”

徐三的情绪一下子落到了低谷,象只斗败的鸡。“事关重大”,他在脑子里一直重复这四个字。他觉得很难过……他认为至少不该牵扯那么多人,一件很隐私的事情非要被坦露在众人的面前,这的确让人受不了,他不喜欢和女孩父母相识的过程,事实上熟悉以后他是很乐意去别人家的,比方说他就认为女孩家里的饭总是比自己家的好吃。可是这次,他还是惴惴不安诚惶诚恐。更重要的,这意味着爱情的一个阶段被终结,一个新的时期开始了,再也不仅仅是马路边小河沿,再也不仅仅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爱情被赋予了更多额外的东西,就像捆绑销售的微软产品,你除了得到一个姑娘,你还要保护她、给她饭吃、绝对不能抛弃她、尽量能一直忍受她、还要想方设法地爱她。不仅这样,你仍然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查,以被确认具有这种资格,而且仅仅是继续交往下去的资格。如果,即使是被无故抛弃,那你要自认倒霉,女孩的家人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很像签订的某些对自己很不利的协议,就是说,你很清楚潜在的风险,并且已经忽略了它。

徐三的第一个观众是小张——王娜的闺中密友,两个女孩一见面就兴奋地手拉着手又蹦又跳,象笼子里的两只好久不见的鸟,她们肆无忌惮地当着徐三的面对他评头论足,如同在动物园里放肆地看一只猴子,不过这倒让徐三感到欣慰,毕竟是站在一边的。于是,徐三很配合地做出各种姿势,并且自然而然地跟她俩一起谈论自己的罗锅腰、罗圈腿,有时也发表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但一般都不予采纳。他们来到理发店,两个女孩让徐三象儿子一样乖乖坐好,然后跟理发师交流对南瓜型后脑勺的处理方法,徐三仍旧不时插嘴说一下自己的意见,很多时候小张仅仅对他的无知和愚蠢谅解地笑一下,小娜甚至装作没听见。弄完头发,徐三自以为是地开玩笑说:“要不要补一下妆?”两个女孩吃惊地看着他,然后异口同声:“变态。”

徐三要找个商场采购一番,他深知这第一次的重要性,礼物有时候能代表一个人的诚意,还有对这件事的态度。这一点无论小娜怎么劝阻,徐三都坚持己见,他象有什么怨恨似的挑最好的烟、最有名的酒买,还有进口的水果,包装高档的点心,直到觉得沉甸甸的拿不动为止。
他看着小娜说:“太仓促了,不知道要去你家,先就这样吧,你应该早点告诉我。”
“这还少啊,你以为你很有钱吗?打肿脸充胖子!”小娜很不屑地说。
徐三摇摇头笑了,他想,女人总是女人。

徐三在朋友中一直保持着胆大和不计后果的好名声,可在去小娜家的途中,徐三的步伐还是不由自如地慢了下来,背也越来越驮了,心事重重,一脸愁绪,。
“你爸是不是也在家?”徐三惊恐地问。
“当然。”
“要不……我改天再……专程登门拜访令尊好不好?”徐三乞求道。
“你不会这么没出息吧?就快到了,”小娜有点恼怒地接着说,“直起腰!”
“就是。” 小张也附和道,然后还学着小娜的样子瞪了过来,然后突然想到了什么,站在路上不动了,沉思了一下说:“我就不去了吧,我跟着算怎么回事!”
“不不不,你一定要去,要不然就太别扭了,我求你了妹妹。”徐三就像要抓住一棵救命稻草一样苦苦哀求。
小张却充耳不闻,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小娜,可小娜却看着徐三。
“去,今天可是我的生日啊,你是来给我过生日的呀,别忘了主题。”小娜说。
“好吧,算我帮你一个忙吧,记得要报答我哟!”小张回过头对徐三说。
“一定会的。”徐三很诚恳地说,然后很快又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将近中午时分,他们才到小娜家的楼下。徐三在楼梯上停下脚步,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抬头让两个女孩都停下,认真地问小娜:“我怎么称呼你爸?伯父还是叔叔?”
“当然是叔叔?”小娜说,然后看看了小张,小张肯定地点了点头。
“对,我记得以前也是这么叫的。”徐三说完才发现错了,然后半张着嘴看着小娜。
“好哇!把实话都说出来了啊!咱回头再算帐,上楼!”小娜就要恼羞成怒了。
小张也跟着用非常鄙夷的眼神看了徐三一眼。等到了门口,徐三又让停下了,然后用微微颤抖的声音低声说:“少等一下,让我喘口气。”小娜用手抚摸着徐三的脊背说:“没事,别紧张,放松。”

门开了,客厅里弥漫着腐乳肉和烧排骨的香味,多少有种令徐三久违的感觉,但徐三还是听到了自己飞快的心跳在楼梯间巨大的回响……

徐三首先看到的是小娜的母亲,她中等身材,脸上充满慈爱的笑容,似曾相识。她的腰上围着围裙,额头有一层细密的汗珠,显然是从厨房跑出来的,竟然忘了擦一把汗。小娜的母亲仿佛讨厌那些繁文缛节似的,她先对小张笑了一下,然后没等小娜介绍就开口就对徐三说:“快进来吧孩子,累了吧?坐那儿歇一会儿,等你叔叔回来咱就吃饭。”

一切都那么自然,也许早就是一家人了……

一个人的寺庙

(一)

天不亮,西风仍在高处刮着,呜呜直响。狗旺抱着怀佝偻着腰往村外走,鸡刚叫了两遍,一天都是星星,一天都是树杈的黑影子。

村后头是条河,河边的高处叫青云岭,岭上有座小寺庙,香火不断,四里五庄的,时有善男信女来此上香祈愿。说是青云寺,其实就是一间青瓦房,还是前几年村里几个颇具古风的老人出钱,几个泥瓦匠和一个木匠合伙盖成的。有一个神婆主持,香火钱几个人分。

狗旺远远就看见了这间小庙,他从路上下到地里,顺麦田斜插过去,畦背儿上的冻土顶得狗旺脚跟生疼。但他没有骂着狗日的天气,他虔诚的双眼在夜色中栩栩发光。

狗旺弯腰进了小庙,他小心地从怀里掏出一把香,又用那只缺了大拇指头的手从兜里夹出打火机,点着。小寺庙里只有门框没有门扇,风吹得火苗直晃悠。狗旺流淌着鼻涕的面庞在打火机的火光中闪烁不定,他点燃香插进香炉,跪在地上咚咚咚磕了仨响头,接着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嘟哝了大半天才站起来,然后恭敬地退出房外,他拍打着膝盖上的土,仰头看了看已经发白的天空,天就要亮了。

他顺陡坡下到河沟里,沿水面冻结实的冰凌窜到对岸,从这里往镇上走起码要近上二里地。镇上有往县城去的三轮车,他要赶到县城摸大奖去。狗旺吸着腊月间清冽的寒气,他把棉袄往怀里掖了掖,不由加快了脚步。

(二)

在狗旺的十根指头都健在的时候,他鬼使神差地做了件不可思议的大丑事,他偷了青云寺里的香火钱。并且,这件丢人事不知怎的被莫名其妙地发现了。于是,狗旺在村里的社会地位一落千丈,就连老光棍儿他狗胜叔也说他是个不主贵的下贱胚。无论是在牌桌上还是酒摊上,就连低辈儿的后生也敢骂他,而在那些德高望重的长辈面前,他就像一条没出息的畜生,他们甚至不愿看他一眼。为此,他不再参加象红白喜事这样的社会活动。他变得沉默寡言终日抬不起头来,他过上了深入简出的幽闭生活。

直到他的大拇指头被扎棉花机压断之后,这情形才有所改变。所有的人都认为这是报应,是亵渎神灵的下场。狗旺的指头成了活生生的教材,老人们用来教育孩子们要敬神,要讲良心;媳妇们则用来规劝不安分的丈夫少干坏事。

这件事传开以后,青云寺的香火就旺了许多,象栽树修路、为红白喜事做义工这样积德行善的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就连已经废弃多年的庙会,也被几个具有强烈宗族使命感的老头儿重新发起。庙会订在三月初九,并请来口碑极佳的豫剧三团连唱三天大戏,费用几乎全部来自乐善好施的农民暴发户。

渐渐的,没有人在操心狗旺的指头,他又成了牌桌酒摊上的常客。他大大方方地用四根指头摸麻将使筷子,就像他天生如此一样。但他的心里有点失落,有点委屈,他觉得这惩罚太重了,特别是当他听说县里在年前要举行盛况空前的大摸奖时,他就想,到了该补偿的时候了。

(三)

狗旺从突突乱蹦的三轮车上跳下来,朝县里的体育场走去。那时的太阳已经升到两层楼高,体育场外面停了五花八门的各式车辆:烧油的就有摩托、奔马、面包和小轿车;牲口有驴、骡和马;人力的有自行车、三轮车和架子车。狗旺还没见过这阵势,他摩拳擦掌兴奋不已,他心想,这些人大老远的都是来给他兑钱哩。

在体育场里,狗旺见到了比去村里看大戏还多的人,地上仍的彩票足有一寸厚。他立刻就对这印刷精美的小纸片着了迷,他蹲在地上拨弄了半天,捡了一张仔细地研究。后来,他发现身边站着一位打扮还算体面的壮汉正在往地上仍一张张刚刮开的彩票,一边仍还一边说:“……兔子,兔子,松鼠……还是兔子,日他X,这一盒啥都没有!”说着连空盒子一起扔到地上。狗旺忽然发现盒还有一张没有刮开,他死死盯住那张彩票,直到壮汉被人挡住了视线,他才飞快地捡起来塞进口袋里。

卖彩票的人都是头戴一顶黄帽子,手托纸盒,见人就问:“买不买?我这里可是有货呀!”狗旺找了个有点姿色的少妇凑过去说:“我买一张。”少妇轻蔑地瞅了他一眼,大声说:“就一张?你有零钱没有?……十块钱,找不开,你买十块钱的多好,才五张。”少妇的大嗓门吸引了很多好奇的目光。狗旺的口袋里只有二十块钱,还要留十块钱做回家的路费和饭钱,但是为了面子,他爽快地说:“中,买十块钱的,那你得让我挑挑。”“随便挑!”少妇满意地说。

狗旺并不急于刮开看这五张彩票,他挤到领奖台前。县里广播站的主持人正在用大喇叭煽动人们踊跃购买,他说根据概率,大奖就要在一小时内产生。狗旺对照着大牌子上的兑奖图案,开始一张一张刮开看,四张兔子一只松鼠。他连一块肥皂也没有中,他翻过来复过去地把五张彩票看了六遍,泄气泄得想一屁股坐到地上。忽然他想起口袋里还一张捡来的,看看没有人注意他,就掏了出来。为了给自己留点念想,他从圆圈往中间刮,他把刚才那五张没有中奖归咎于刮得太快。他从这张图案露出来的地方看,发现它什么也不象,他急忙把中间刮开,是头狮子。

(四)

领奖台上。
男主持人手拿麦克风,狗旺拘谨地立在旁边。

主持人:“贵姓?”

狗旺:“姓赵。”

主:“哪村的?”

狗:“大寺。”

主:“中大奖高不高兴?”

狗:(谦虚地)“高兴。”

主:(大声)“乡亲们!这位来自大寺村的赵先生非常高兴,他中了今天的第一个头奖,富康轿车一辆!你今天买了多少钱的?”

狗:“十块钱的,就买了五张。”

主:“这位赵先生今天就是冲大奖来的!人家只买了十块钱的就中了,不简单!大家赶快买呀!大奖还多着呢!还有17辆轿车等你开回家,400多台大彩电等你往家抬呀!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该出手时就出手!”


狗旺从来没有象今儿这么风光过,从此,他将堂堂正正地加入暴发户的行列,成为大寺村中产阶级的一名正式成员,并且也将成为名副其实的白领,就是穿着雪白的衬衣下地干活。可能会有很多人恨他骂他,说他这个龟孙的运气就是好。可这一切都不重要了,他将在人前赢得尊重,再也不用发愁娶不上媳妇。但是,他决定再也不能坐酒摊了,他担心会有人装醉杀他。

青云寺的香火将会更旺,要不了多久,说不定就会有省市里的大干部偷偷摸摸地来大寺村探亲访友了。

我遥望

我遥望
被落日染红的
黄昏的树梢
格外浓密的杂草
盛长在又一个秋天
在九月的寂静里
绽开
暮色中的野菊


我遥望
我曾迷失在秋天的爱情
还有
一切迷失了的
这些忧郁的记忆
就像飞翔在天空找不到归途
悲伤的鸟
水里不会游泳的鱼


我回头遥望
在迷雾里失散的我的故乡
深爱我
和我深爱的人
淌过脸颊的泪水
曾经会痛的少年的心
我遥望
每一次的颤抖,以及
所有遗失了的
永恒在秋风里的笑容……


我在黄昏的寂静里,遥望
即将烧尽的云
杂草从我的耳边
伸向天空
并垂下
它倦怠的头
这时,期待已久的
夜幕
迅速降临了

2001/09/28

回到路上

(一)

时间真的就象流水。曾经认为将永远刻骨铭心的东西,都在逐渐地淡忘,哪怕是正在经历的最难熬的日子,也一样会变成回忆,蒙上灰尘,就象阁楼上的一本旧书。而且,我渐渐地发现,我正在丧失对往事该有的条理清晰的记忆,那些往事的前因后果,如一缕细烟般难以捕捉。于是,我越来越不敢确定在我的体内究竟有没有产生过象激情之类的东西。

我总在想,也许在我们的周围,还存在着另一个世界,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如果你看道眼前一片田野,可如果能通过一个特殊的眼镜,那么就能看到眼前是汪洋大海,而我们就站在水底,周围都是奇怪的生物,而阳光就象是从地窖的顶端泻下。这的确难以置信,可是谁又能知道呢?当我不能证明这是怪诞荒谬时,我倒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我躺在大刘庄租来的小房子里,看着白昼一点一点从窗帘上消失,回想一段往事的来龙去脉,我经常这样做。我苦苦地在记忆中搜寻蛛丝马迹,好把一个个鲜活的场景串成一个故事。但我没有成功,因为那记忆就象一大堆杂乱的柴火垛,无从下手。在此之前,有时我还会坐到楼顶上去回忆,楼顶的平台上晾晒着衣服和床单,从那儿可以看到夕阳在城市的另一边坠落。空中的尘埃让太阳早早地失去了光芒,它就象一颗巨大的鸭蛋黄,它的坠落让人感到一丝厌倦,就象我时常回忆到的那个黄昏一样。

那个黄昏有着最美丽的夕阳,我至今仍这么认为。那时她就坐在我的旁边,在汽车的前排。我不能确定当时的季节,大概是秋天,因为秋天才会有那样独一无二的夕阳。我目睹黑夜降临的全部过程,以及天空变幻的色彩。起初,天空的蓝色在一点点消失,接着变成了灰白色,然后是淡淡的红色,然后越来越红,直至变成大红、深红、暗红和紫色,最后又变成又浓又重的蓝色,就象浸了蓝墨水的棉花团。接着仿佛有魔杖一挥,黑夜笼罩四野,万家亮起灯火。我坐在那里不停地说话,还不时用手在方向盘上摸来摸去。而她始终都在哭泣,泪珠从她的脸颊和嘴唇上往下淌,滴落在那双我熟悉的手上,那双手很无力地放在她的双腿之间,还握着一张皱巴巴的纸巾。

我躺在大刘庄的房间里,回忆那个让我曾打算永远记住的傍晚,可是,此刻我却不敢确定它的真实性,我不知道这里面有多少是我从电影里看到的,有多少是真实的。今天下午,我开车从高速公路上驶下,当时就迫不及待想回到这间小屋。我不知道城市间的高速公路象什么,有时候我觉得它像一条钢索,而我就是那个在钢索上走来走去的人,因为我是个司机。我收车之后总是匆匆忙忙地往家赶,这多少有点没出息,就如同家里有个要哺乳的孩子。那些骑车擦身而过的陌生人,让我感到平静,就象一盏盏窗户里的灯光让我感觉温暖一样。一本书里曾写道:生命自有出路。而我正是如此,在长久的孤零零的生活中,一间阴暗狭小的屋子,竟让我感到慰籍,我该为此庆幸呢?还是悲哀。很多时候我不能找到答案。

我很想搞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存在于我们周围的另一个世界。我寄望于能在梦中看到,或者在某个清晨推开门,看到外面是一幅令我惊叹的景象:无数的鱼在桔黄的天空游来游去,汽车都象潜艇一样用螺旋桨前进。而我手提皮箱,站在泥浆里就象一个真正的异乡人。当我这样想的时候我就开始环视我的房间,一台电扇,一台电视,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和一张床,它们的样式普通到叫人泄气。有时我也想置办点像样的东西,比如一台仿古的台灯,它的灯罩是用棕色的细羊皮做成的,但我不敢确定把它放在这张破桌子上是否好看。

这时候有人敲门,而我正趴在我的床上胡思乱想。

是我的邻居。他穿了一身西服站在门口,还打了领带。我俩从来没有说过话,他住在我的隔壁。有时我俩在楼梯或走廊上遇到,仅仅是对视一下,就算打了招呼,证明我们彼此看到了,确定对方不是小偷而已。
“还没有休息?我想麻烦您点儿事。”他说。
“什么事?你说吧。”我一边说一边请他进屋里坐。
“你明天休息吗?明天星期六。”他有点急切地问。
“休息。”
“是这样,明天我的女朋友要来,早就定好了,可是我们公司吧,临时要让我去出差,今晚就走。我也没办法跟她说呀,她已经出发了,而且她还要先坐汽车再坐火车。其实我们公司原打算让另一个人去的,谁知到那个人病了,公司非要让我去。”
“你让我怎么帮你?”
“是这样,你明天帮我去接一下我的女朋友吧?她没有来过这儿,肯定找不到,这个村这么偏僻。”他有点为难地说道。
其实我们住的大刘庄并不偏僻,只不过这是个都市村庄。早几年扩张的城市就把它淹没了,没有了土地的农民们开始攀比着盖楼,一家比一家的高。然后靠出租房屋过着清闲的日子。只是这些楼房大都占尽宅基地而建,连院子都不要了,道路又缺乏规划,胡同错综复杂,如果没有人领,找到我们几乎是不可能的。
“行啊……可是……”我有些犹豫,因为我还从来没有去接过别人的女朋友,并且我不认识她。
“没有关系,是这样,她叫杨小芸,我都写到这张纸上了,还有车次,”他一边说一边把一张纸递给我,“你在北出站口等她就可以了,还得麻烦你做一张牌子,写上她的名字,我实在没有时间了,这么麻烦您,我的东西都收拾好了,马上就要走,赶火车。”
“那好,你放心吧。”我说。
“另外,你见到她后把这张纸条给她,是我给她的留言。”说完他很客气地又递给我一张折好的纸。然后说了几句感激的话就急匆匆地走了。我刚要打开看看写得什么,他又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
“对了,您贵姓呀?咱们住在这儿这么久了,我还不知道您姓什么,真不好意思。”
我告诉我姓张,并把我的传呼号留给他,他瞅了眼放在桌子上的纸条,说了句再见就走了。

我打开两张纸条,一张上写着:
杨小芸,52次,7:40到站。
另一张上写着:
小芸:
非常抱歉,我没能去接你。我今晚要到北京出差,是临时决定的,没有办法!去接你的是我的邻居,他会带你到我住的地方。过几天我就回来,我会尽快的!对不起,等我回来!!!
刘晨

这时,我才忽然发觉,我还不知道刘晨做什么工作,哪里人,以及关于他的任何事情。不知道他的女朋友能不能相信我,她该不会认为我是个骗子而去叫警察吧?这的确是个问题。

(二)

我不能说自己是个自卑的人。自卑应该是种很深刻的情绪,不象自信看上去那么简单,它能左右一个人对事物的判断力,甚至改变一个人的性格。而我还不敢确定自己属于哪种人,因为我根本不了解自己。作为一个司机,一个以开车为生的人,我的职业还不至于让我自豪,可我也不清楚该怎样做才能让自己看上去跟我的职业更相称。在去火车站的路上,我就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邻居的女朋友大概会觉得我是个自卑的人,因为我不擅与人交往。

这是初夏时节,那些高大的法桐树沉静在薄薄的晨雾之中。我总是很高兴看到树,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野外,它们都相当安稳地立在那里,象一种承诺,也象一个约定。我坐在一辆公交车上,从一棵棵健硕的桐树下穿过,幻想这辆大巴飞驰在山野,天空有壮丽无比的云,远山有轻烟袅袅的寺庙,这该是种非常惬意的事情。我有些迷恋在路上的感觉,有种漂泊不定的惆怅情绪,这大概就是常说的小资情调吧。小时候,父母让人给我爻了一卦,说我命带马星,是个经常要跑很远的人。看来我真的命带马星,因为我从未认为长途奔波是件辛苦的事,相反,它是种乐趣。

我站在车站的北出口,焦虑地摸出纸条又看了一眼,还有20分钟,我该四处转转,我想。这是个全国的大站,平均两分钟就要接送一列客车。广场上到处都是南来北往的人群,行色各异,鱼目混杂。广场四周的高楼把这里围成了一个深池子,如同一个巨大的天井。我在一个商店门口看到了提供牌子和笔墨的广告,才想起来要做一个接站牌,于是赶紧跑过去,付了3元钱,在一张纸牌子上用幼稚的毛笔字写下了她的名字,杨小芸。

虽然在此之前我做了很多的预想,但她的出现还是让我吃了一惊,我没想到会有一个如此时髦漂亮的女孩微笑着朝我走来。当她很大方地说“我就是”的时候,我仍然傻乎乎地举着牌子,她大概看出了我的不知所措,就用宽容的语气对我说:“你是谁?把牌子收起来吧。”
“我是你的邻居,你的男朋友,他出差了。”我一边说一边告诫自己要从容一些,最好能看上去象个见过世面的人。于是我不慌不忙地把纸条掏给她,她放下皮箱,接过纸条看了一眼就笑了,她说:“是的,是我啊,我坐的就是这趟车。”我赶忙掏出另一张,不好意思地笑了,然后帮她提上皮箱,前面带路,朝公交车站走去。

她很漂亮,至少是我遇到的、跟我说过话的最漂亮的女孩。她穿了条发白的牛仔裤,更衬出她美丽的身材,我趁她看纸条的时候就一直在打量她的臀部。这时我的传呼响了,是她男朋友打来的,北京的区号。看来他也在计算着时间,我说:“你去回吧,是你的男朋友。”她答应了一声就朝电话亭跑去。这时的太阳已经升起,从两座楼的缝隙里照了下来,我立在车流不息的马路边,手提一件大皮箱,有些茫然地低头看了一眼我的衣服,有一些懊恼,我应该穿那件曾在徐三婚礼上穿的西服来。我现在这身灰头土脸的打扮,跟她站在一起,就象刚刚进城的她的乡下表哥。

杨小芸,她在这么一个早晨满脸微笑着再次朝我走来,她打完了电话,她说走吧,我就卖力地掂起皮箱,就象一个忠厚的仆人。我很乐意为她服务,为她引路,把她带进这个陌生的城市,她问我:“你是本地人?”我说差不多,但她有些疑惑,我就接着说我住在离这里二十公里的郊外。她又问:“那里的房子你也是租的?”我说是。坐在公家车上,她的话便少了,她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我坐在她身后,看着她并不长的头发,很光滑地垂在耳边,是那种已经染过很久了的褐色。我想,如果我能去抚摸一下她的头发该是种很幸福的事情。是的,这曾是一个多么熟悉的动作,我曾不止一次地让乌黑的波浪绽放在我的怀抱里,我曾那么自然地、那么随心所欲地抚摸过它们,就象指间流过的泉水,让人心醉。假如让我这时候对幸福下一个定义,那么就是随时可以怀念那些值得珍藏的记忆,怀念那些再也不可能拥有的东西。

“这里不错呀。”她望着窗外说道。
“一般吧。”我赶忙把目光从她的头发上挪开。就是这样,假如你长时间地盯着一个女孩子看,那么她就是不看你也能感觉到,我早就发现了她们这种特殊的本领。
“你不喜欢这儿吗?”她转过头看着我的眼睛问。我发现她有长长的睫毛,瞳孔的颜色很浅。其实我挺喜欢这里,只是我觉得该为这个城市谦虚几句,虽然它能成为这样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我不知道,我住在这儿很长时间了,自从毕业就住在这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生在此山中。”她笑着说。
“大概是。”
“你学的什么?”
“建筑。”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是吗?看不出来。”她有些吃惊。
“是,我忘了戴安全帽,”我开了句玩笑,“其实我已经不搞这个专业了。”
“那你做什么工作?”
“开车,”我看她更加惊讶就接着说,“我是司机。”
“这样啊……”她说完就仔细地看着我看,象是在很艰难地消化这个现实。

我们很快就回到了大刘庄。这个杂居着无数小商贩的村子,此刻更显得混乱不堪。数不清的三轮车自行车还有拉煤球的架子车,把狭窄的街道堵得水泄不通,肮脏的地面污水横流。杨小芸皱着眉头跟在我身后,她轻声地问:“是这里吗?”我说是的。

到了楼上,我才发觉没有他们房间的钥匙。只见她很熟练地搬开窗台上的花盆,钥匙就放在下面,我的邻居很聪明,我想。

“是他刚才在电话里告诉我的。好了,谢谢你去接我,让你受累了。”她说。
“不累不累,你休息吧,坐了一夜的车,走了那么远的路。”我很体贴地说。
“好,谢谢你。”说完她就自己把皮箱搬进了房间。

过了一会儿,她又来到我的房间,送给我一张她从家带来的葱花煎饼,我急忙站起来,受宠若惊,感动极了,我是说我很紧张,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说:“我不饿。”她立刻笑了,她说:“就是让你尝尝,很好吃的,是我妈做的。”其实在我说不饿的时候就已经把手伸过去了,真丢脸。我就是这样,我总是对自己的行为无法满意,明明我能做得更好,可每次我都像一个白痴。她笑着走出去之后,我就是这么想来着。

我决定中午请她吃饭,我想要挽回些形象,使自己看上去更像一个男人。因为我想起了徐三,徐三的一只眼睛有点斜视,即使这样,他对女人仍然很有一套,所以去年年底就结了婚,在我看来这就是个成就,虽然每次见他朝我走来的时候,眼睛总像是盯在别的地方,我不知道他当服务员的老婆是不是已经适应了他的这副样子。当我站在邻居们前准备敲门的时候,脑子里就在想:如果是徐三,他会怎么说?

出乎意料,杨小芸非常爽快地答应了跟我一起吃午饭,并且要求吃本地的特色。我决定带她吃烩面,烩面就是这里最有特色的。于是,我欢天喜地故作潇洒地带上别人的女朋友,一个我认识了还不足5个小时的漂亮女人,前往本地最正宗的羊肉烩面馆奔去。

一路上,我大谈烩面的来历和做法,活像一个美食家,我从一只羊怎样被穆斯林的阿訇宰杀讲起,一直讲到面条怎样拉制如何下锅,等到面端上来的时候我仍然滔滔不绝,她看着我直笑,然后试探地问:“可以吃了吗?”我赶紧闭嘴点头。因为紧张还把筷子碰倒了地上,也不知道我的哪根筋出了毛病,我居然迅速地钻进桌底下寻找,她想制止我可是已经晚了,她说别找了,让服务员再拿一双过来吧,我蹲在桌子底下不知该如何是好,站起来的时候脑袋又顶到了桌子上,咚的一声,烩面汤也洒了,顺着桌子往下流,她赶紧掏出纸巾垫上,而我脸庞发烫,坐在那里象根木头。我对自己的愚蠢行为,简直有些难以承受了。她却神情既严肃又镇定,她大概认为这种表情有利于我尽快冷静下来。她说吃饭吧,说着就吃了起来,并说味道不错,我也慢慢地平静了,可我俩谁也不再说话,都在一心一意地吃面。过了一会儿,她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看着她的样子,我的脸再一次红了。

(三)

我跟杨小芸的友谊在短短不足一天的时间里,迅速地升温着。整个下午,我们就坐在我的小房间里喝茶,按她的话说,她喜欢这种上好的茶叶沫。我们不停地聊天,直到被我的传呼打断。我懊恼地打开看了一眼,是公司打来的,让我速到。我有点不情愿地看着杨小芸,她说:“你去吧,我等你。”她的这句话就像一股电流,顺着我的神经迅速传遍全身,最后温柔地停留在胸口里偏左的地方。我想,如果有什么将要发生的话,那么就是从这句话开始的。

公司离住处并不远,就在北方工业学院的校园里,属于学校的产业,是学院的水利系在五年前创办的。主营消防工程,就是承接大楼的自动喷淋灭火和自动火灾报警工程的设计安装。公司在市内有三个工地,两个以近完工,正准备验收;另一个主体还未完工,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进入。现在公司的主要力量都在外地,水上(自动喷淋)的人都在平顶山,电上(自动报警)的都在焦作。我想可能是水上又遇到了问题,他们这帮人总是备料不齐,缺东落西。有次我也是在一个休息日开车一百多公里,仅仅是为了给他们送一个特制的小阀门。我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是五点半了,我想今天大概不会去平顶山了吧。

已经是五月末,空气里充满一种让人冲动的气息。我把车子骑得飞快,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校园里已经是满眼的绿色,因为是休息日,稀少的学生们三三两两,他们手提瓜子,边走边嗑,我飞快从他们身旁闪过,一直到很远还能听到他们的谈笑声。

公司在学校后面的一栋两层小楼里,我们在二楼,一楼是校医院。我快步上楼,在楼梯口遇到了正在打电话的总工程师,他示意我先到他的办公室去,他的办公室正对着楼梯。我听见他在电话里说:“……好的好的,我们明天早上一定送到,好的……总经理已经知道了,放心吧,好的,再见。”然后他进到办公室,一脸笑容。他是位教授,可如果他没有带那副会变色的大镜片近视镜,那么谁也不会把他当成教授,他更象是靠力气吃饭的人,比如电焊工锅炉工什么的。他有一头过于茂盛的头发和一脸胡须,他的穿着想当过时,裤子早已没有了裤线,他还经常把裤腿捋到膝盖上面,露出毛茸茸的小腿,就像一个农民,可他是我们的总工程师,除了总经理,谁都要听他的。

“小张,看到了吧,我们加班了一整天,”他一边说一边翻弄着桌上的图纸,“本打算今天陪儿子买书的,又泡汤了。”他说完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他是我见过的挣钱最本分的人,他还要讲课,每月有学校和公司的两份工资,另外他还辛苦地到外校客讲,挣一些补助,公司每到年终都有他不菲的分红,据说他有一些股份,是在公司最困难的时期投入的。更重要的是他相当俭省,他的俭省常使我想起爷爷。

“今天都来上班了吗?张总。”我附和道。他也姓张。
“工程部的都来了,做了一天的预算,哎,害得大家都不能休息。不过都弄完了,明天他们可以好好地玩了,不过明天你可要辛苦啦。”
“没关系,明天去哪儿?”我问,这是我急切想知道的。
“去三门峡送标书,星期一开标,人家要求明天之前必须送到,现在已经答应咱们明天上午送到,”他大概又想到了重要的事情,他拿着一张表格开始拨电话,“这样,你去总经理办公室,他具体跟你说。”

总经理要比张总年轻几岁,他姓段,身材高大肥胖,细小的双眼炯炯有神。他的办公室没有关门,我进去后就说:“段总。”他立刻从办公桌后面站起来,每当有重要的事情的时候他就是这样。他说:“小张来了,是这样,你今天到三门峡去一趟,把这个标书送去,”他说着把一个密封的档案袋交给我,“拿好。那个单位你去过,三门峡电业局。本打算让你明天一早去,怕来不及,另外当天赶回来也太辛苦。就这样,你今晚就走,还住上次咱俩住过的酒店。等一下你去财务上借点钱,你知道把标书交给谁吧?”我说是不是四楼的工程部,他说:“对,找那个姓刘的,他不在也没关系,都是正规的手续,可能还要交一点押金,等一下你再问问张熙(总工的名字)具体多少钱,到财务上多借点。”我说,好的。正要走却又被他叫住,他说:“这样吧,你开我的车去,我的车舒服点,”他把钥匙交给我,接着说,“路上慢点,三百公里都是夜路,别开那么快,安全第一,我坐你的车都害怕。”其实他根本就不怕,他总是说,快,再快。不过大部分时间我不跟他一起出去,开着面包车往工地上送工人和材料,这才是我的工作。

这是件令人沮丧的事,我本打算晚上和杨小芸继续畅谈呢,看来只有等到明天晚上才能再见到她了,而她的男朋友后天就要回来。我经历的每件事都是这样:假如是一件倒霉的事,那么接下来就会更倒霉;假如是件高兴的事,那么接下来就会不让你不那么高兴。这是一个规律。我想王会计大概也有同样的看法,因为我进财务室的时候,她正在那里生闷气。也许她认为打断她休息的就是要坐在这里等我来借钱。平时,在我不麻烦她的时候,她还是挺喜欢我的。她经常跟我说些家里的烦心事,她认为自己嫁了一个世界上最窝囊的男人。我倒是见过她的丈夫,的确跟她不般配,但我不敢这么说。她还经常给我苹果吃,有时是桔子。借完钱之后她问我:“又要出去呀?”我说是的,马上。她又说:“天都黑了,你还没有吃饭吧?”我无奈地叹了口气,这时她已经不生气了,人们总是在看到别人比自己更不幸时感到欣慰。她问我去哪儿,我说三门峡。这时她就既同情又担心地说:“那么远,你要小心点。”她说这句话是很真诚的,这一点我看得出来。我说我会的,请她放心,接着我就走了。

这是辆三菱太空车,四缸16气门,涡轮增压,和大部分日本车一样性能可靠而缺乏个性,但它仍然是部好车。说实话,跟这辆车相比,我开的国产面包简直就是垃圾。我缓缓将车驶出校园,我决定还是回去跟杨小芸告个别,因为她在等我。

我把车停在村外,走回住所。她的房间亮着灯,我立刻感到一阵温暖,我敲了一下门。
“谁呀?”她在里边问。听到她的声音真是件快乐的事情,实在不行我就后半夜再走,那样我就可以跟多呆一会儿。我想。
“我。”我说。她打开了门。
“你回来了,怎么样?没事吧?”她问。
“我……我今晚要去三门峡一趟……”
“你一个人?远吗?”她问,她还不知道三门峡在哪里。
“是的,我自己,不算远。”
“这样啊,那你打算怎样?你要我跟你一起去吗?”她故作聪明地笑着问。
“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我高兴地说,这是个好主意。
“那……”她想了想问,“你开的什么车?”
“就是常说的子弹头的那种车,很漂亮,红色的。”
“那好吧,你肯定明天能回来吗?”她想了一下说。
“能,我保证!”我说。我兴奋极了,如果徐三在,我会狠狠地给他来上一拳,我每当很兴奋的时候就会打他,这有些孩子气,但我现在的确非常快乐。
“那好吧,不过我们要先吃饭,我还没有吃饭呢。”她说。
“当然,我也没吃。”

于是,我们决定开车去稍远的回民区里吃小吃。坐在车里,她满意地说:“哇噻!这车真棒!”我说:“我还担心你不会去呢。”她说:“为什么不去,我最喜欢坐汽车了。再说,你走了,我一个人住在那里害怕。”她说的是实话,下午的我们从外面回来,看到一群打扮妖艳的女人,她问我她们是不是鸡,我说是的。这给她留下了很坏的印象,她更加认为这里是个肮脏的地方。

小吃城里灯火辉煌,我们食欲大增。我们要了烤羊肉、烤鱼和沙锅排骨,最后还给她来了一杯珍珠奶茶,她说放了孜然的烤鱼很好吃,明天回来还要吃。我说没有问题。

后来我们坐在汽车上,我发动着机器,打开了车灯,然后看了一下手表,九点整。
她说:“出发吧!”
我说:“出发!”

(四)

这将是一次非同寻常地旅行,我想把它叫做“浪漫之旅”,这个词是我从电视里看到的,但不知道杨小芸是否乐意接受。其实浪漫可以有很多种解释,比如游山玩水,再比如下雨的时候故意站在水里。我很想跟杨小芸解释清楚各种浪漫,我看了她一眼,可她正盯着窗外出神。窗外是茫茫无际的夜色,远处的村庄亮着几盏稀疏的灯光。这情景令人孤独,我不敢想象假如此刻是我一个人,该是怎样的凄凉可怜,可事实上以往我都是这样。

这情景让我又想起了她,我的初恋。她也在这样的夜晚陪伴过我,她总是一边把剥好的桔子塞进我的嘴里,一边轻轻地把我的手从她的大腿上拿开。有时,我的初恋也会盯着窗外出神,那时她就像一个女诗人。她算不上漂亮,但很有思想,我常常都搞不清她在想什么。越是这样的女人越可怕,因为她总是吸引着你的注意,越不明白她就越想占有她,这是每个男人的弱点,更是我可悲的地方。我的初恋很温柔,沉浸在她的世界,就象在吸食毒品,不愿自拔。我想那些不爱江山爱美人的古代君王,大概都是遇到了这样的女人,我不是夸我的初恋有多么优秀,只是说她具有某种魔力,是我这样的男人所无法抗拒的。

“你在想什么?”杨小芸问。
“想……一个人。”我说。可这句话她好像没听见,她只顾着接着往下说:
“我们今天刚刚认识,我就跟你走了,你不会把我卖了吧?你不会是坏人吧?”
“我保证,我绝对是好人。”我皱着眉头严肃地说。
“怎么证明你不是?”
“只要你改变主意,我现在就掉头回去,把你送回家,然后我再一个人去三门峡。”
“好吧,回答还算满意,我相信你了,也许我会把你卖了。”她笑着说。
“那我就帮你数钱。”
“你刚才说你在想一个人,是谁?”她忽然又想到了我刚才的话。
“我的初恋。”
“能讲讲吗?反正我们也没事干,外面什么也看不到,讲讲吧。”
“可以,但是……很多事情我都已经忘记了,我只讲我所记得的。”
“废话,不记得的你讲什么!不许瞎编。”她说完挪了一下屁股,让姿势更舒服些,她做好了聆听的准备后说:“开始吧,随便讲。”

车驶入高速公路以后,我将时速稳定在140公里左右。这辆三菱太空车就真的像一颗子弹穿过黑夜,射向漆黑的远方——300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公路的两旁是即将收割的麦田,如果在老家,这样的夜晚还能听到布谷鸟的叫声,爷爷说那鸟叫是在催人下地干活,焦麦炸豆,这是一年当中最忙的时节。听到布谷鸟的叫,爷爷就再也睡不着,他便坐在院子里趁着黑磨镰刀。现在爷爷不用再磨镰刀了,从前要几天才能割完的麦地,现在用联合收割机10分钟就能搞定。我想爷爷大概有些失落,但他说他老了,快干不动了,还是收割机好。

在我对初恋的叙述中,除了落日和眼泪以外,我还讲了我们在杨树林初吻的事。那情景让我感觉很遥远,就象发生在童年。那也是秋天,因为我们站的地方有很多落叶。风从杨树林的树梢刮过,哗哗作响。她穿着淡黄色的毛衣,是她自己织的。我问杨小芸会不会织毛衣,她说现在的女孩早就不织毛衣了,很土。于是我接着讲风刮过杨树林,还说到树干上有很多眼睛,那是杨树所特有的。记得我们站得很近,自行车就放在不远的地方。下午的阳光从稀疏的树叶间落下,照在她的毛衣上,就象她的目光一样温柔。不时还有树叶落下,有的落在她的肩头,她就拿在手里看,于是我也跟真一起观察,仿佛那片树叶的纹脉令人着迷。后来我们的脸就贴在了一起,谁也没有分开的意思,我们都在专心地看那片枯叶。后来我们就突然之间开始接吻,笨拙鲁莽却激情澎湃,因为过于生疏,牙齿把嘴唇弄流血也不知道。我们从下午一直吻到天完全黑下来才结束,而她的手里还是种捏着那片树叶。

“有意思,”杨小芸说,然后会心地笑了,“你有点夸张吧?”
“没有,我记得就是这样。”
“那片树叶还在吗?”她好奇地问。
“不在了,当然不在了。”我说。我认为这个问题很愚蠢。
“其实……你讲得很美。我发现你刚才象个诗人。”
我笑了,我很高兴她这么说。

过了荥阳,便进入了类似黄土高原地貌的山区,有很多隧道和桥梁。我打开音响,选了一首强劲的Hip-Hop节奏的凄美舞曲听。我一直认为在高速行驶的汽车里不适合听安静的音乐或交响曲,风阻和机器的噪音会影响倾听感受。杨小芸问:“谁的歌?”我问好听吗?她说:“真好听,谁唱的?”我说是Garbage的一首电影插曲。接下来我们一直到洛阳的高速出口都在欣赏音乐,她说这真是种享受。

下了高速便是150多公里的崎岖山路,我不得不开始全神贯注地开车,过了新安,山越来越高,杨小芸开始昏昏欲睡了。

“说点什么吧,别让我瞌睡。”我说,因为看到她瞌睡我也犯困。
她挪了一下身体,提了提神,说:
“好吧,说很么呢?”
“随便,要不说说你吧,说说你和你的男朋友。”
“好吧,但你不许笑话我。……我们是在火车上认识的,当时他就坐我对面,车还没开我们就聊上了,而且越聊越投机。他人很好,当时我还没有毕业,放假回家,他一路都很照顾我。他是到我们那里出差,做产品宣传。我们聊了一路,我给他留了家里的电话。就这样。”
“有意思,就这样?”我好奇地问。
“就这样,你是不是觉得很好笑,我的同学都笑话我。难道两个人怎么认识很重要吗?”
“不,当然不,只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一见钟情的事。”
“也没有什么了,很平常啊,后来他就打电话给我,然后就约会……”她说完做了一个等等等等的手势。
“你很喜欢他?”我问。
“差不多吧,他很成熟,不像我的同学。”
“你喜欢成熟的……男人?”我好奇地问。
“是!怎么啦?”她很干脆地说。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好像在跟我较量什么,象是在挑衅。
“那你说,我够成熟吗?”我故意这样说。
“还可以,你没有女朋友吗?”
“我没有,我跟你说过的。”
“为什么没有?”
“因为我在等一个能跟我晚上一起开车去三门峡的人。”我顽皮地说。
“别开玩笑了!”她大笑着说,“等我?我不喜欢你这样,好像很花心的样子。”
“是吗?我不这么认为,”我认真地说,“我喜欢你这样的人,你看我能不能做你的男朋友?”
“去死吧你!我有男朋友呀!天哪!”她觉得我在羞辱她,她生气地接着说,“刘晨怎么会找到你?怎么会让你这样不可靠的人去接我?”
“其实我不坏,你可以考虑一下的,让我做你的另一个男朋友。”我厚着脸皮说。
“天哪!不用考虑,不行!”她笑着说。
“别急着回答,这是你的一个机会……”我忽然停下了谈话,因为我感到汽车有些异样,她问我怎么了,我双眼盯着前方说:“等一下,我要停车。”
“非要把车停到这儿吗?”她担心地问,然后朝前后瞅了瞅。这时我已经减慢了车速,把车尽量往右边靠,打开应急闪烁灯,熄了火,灭掉大灯。我从车上下来转到车后,发现后右侧的轮胎爆了。杨小芸也下来了,她一边整理衣服和头发一边问:“没问题吧?”我指给她看了一下瘪掉的轮胎,然后告诉她没有问题,我们有备胎,很快就能弄好,让她到车上等。可她说她要陪着我,这让我很感动。

这是一段盘山公路的斜坡,是个大转弯,很开阔。凉凉的夜风从黯淡的远方吹来,夹杂着只有春天里才有的松树的香味。四处一片寂静,空无一人。月亮就象一把弯刀,斜挂在山梁的边缘,而那山梁就象一幅巨大的屏障,几乎遮住了半个天空。另一边是深不见底的山谷,我就蹲在山谷的悬崖边专心地卸轮胎。杨小芸怀抱双臂站在我身边,显然她有点冷。这时有一辆满载的大货车从山下吃力地爬上来,缓慢地转了一道弯然后就从我们旁边驶过,到大坡顶的时候又转了一个弯,那轰鸣声就消失了,四处重又恢复了宁静。

我刚刚把没有气的轮胎卸在一边,杨小芸忽然小声地说:“有人。”我顺着她的目光往远处黑魆魆的山脚望去。果然有两个人,就像两个幽灵一样朝这边走来,等快要跟我们平行的时候停了一下,然后开始过马路,看来的确是冲我们来的。我打开车门,让杨小芸赶快上车,然后拉开她前面的工具箱,抽出一把一尺长的刀。然后嘭的一声关上车门,用遥控器把全车门都锁上了,警报器在夜空中发出嘹亮的一声“嘟”。然后我用低沉而果断的语气对他们说:“站住,别过来。”他们两个停在离我十几米的地方,其中一个说:“别怕别怕,俺俩来给你帮帮忙。”他们带有浓重的当地口音。我把刀在月光下装作并不刻意地晃了一下说:“我不管你们干什么,再走一步我可不认。”我说完看他们仍站在那里,于是我就用脚咣当一声把轮胎扳手踢到一边,提着刀朝他们走去。还是刚才的那个人又说:“中,中,不用帮忙算了,我们也是好心。”说着后退了几步转身走了,我说:“谢了。”我站在那里,一直到他们完全消失在夜色里才急忙转回身。

装好备胎,卸下千斤顶,我用遥控器解除了汽车的防爆预警。然后把工具和轮胎扔进车里。启动引擎,冷静地把自动变速杆拉到D,松开手刹,车象箭一样冲上山顶,继续朝黑夜里驶去。

“你出车都带刀吗?”当我把刀交给杨小芸放进工具箱的时候她问。
“不是,这是老板的车,他胆小,喜欢带刀,”我看了她一眼然后又问,“你刚才害怕吗?”
“不害怕,……不过我见你朝他们走过去的时候有点害怕。”
“你很担心我,是不是?”我微笑着问。
“是。因为我不会开车。”她也笑着说。
我们都感到轻松了很多,我打开了音响,然后我们就都有点沉默,我过了一会儿忽然问:
“我能握你的手吗?我的胆子也很小,刚才把我吓坏了,握着你的手可能会好一点。”我没有等她回答,就抓起她的手放在我们中间的车座上。她很无奈地笑了一下,自言自语了一句什么,大概是不要脸之类的。
“你这是趁人之危吧?”她后来看着我问。
“是吗?”我笑着反问。
“不是吗?”她也反问。
“是吗?”
我们模仿周星驰电影里的台词,然后都开心地笑了。

三门峡,这个钢索另一端的城市,沉睡在群山的怀抱之中,它让我有种着陆后的安稳感觉。我们到达的时候已经深夜一点多了。我抬头从天窗里看了一眼月亮,她正升到了头顶,依稀可辨,大概她一路上都在佑护着我们。

“到了吗?”杨小芸就象刚睡醒一样地问。
“是的。”
“那松开我的手吧,还没有握够呀?”她嗔怪道。
“谢谢啦,你帮了我大忙了,如果没有你的手,我真不知道会开到哪里。”
“得了吧,便宜都让你占了。”
“其实,这是你对男朋友应该做的呀。”我用无赖的口气说。
“我可没有答应你。”
“那你就许了我吧……”我学着古书上的词说道。
“真不要脸,”她感到很好笑地自言自语,然后对我说,“我怎么没有发现你是这样的人?真恶心人。”
于是我就在那里傻笑着,就象真的得了逞的骗子那样。

(五)

在此之前,我仿佛是个知足而淡漠的人,不思进取也没什么欲望,就像一个被忘记装到机器上的零件,遗忘在僻静的角落。朋友们渐渐地都失去了踪影,只剩下了徐三。他时常提一瓶酒来找我,然后一分为二,配一盘凉拌黄瓜或者半只筒子鸡,边喝边看电视。徐三的一只眼睛长得有点斜,却喜欢看电视,特别是财经和体育节目。他炒股,也帮我买了一些股票,事实上我的几乎所有积蓄都放在他的账户上,他说这就叫基金。

徐三是我最信赖的人,因为他经常告诉我一些他跟老婆之间的私事。比如有一次,他就着急地跑来告诉我,他直不起来了,还说他这一辈子可能完了。我建议他把裤子脱了让我瞅瞅,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拒绝了。他说他老婆很强悍,每次他都很有压力,这令他相当苦恼。我见过他老婆,看上去并不像要常常难为他的人。但我只能告诉他,我也帮不上忙。

跟我最接近的女人,要算公司里的王会计了。她身材娇小,很多人说她漂亮,就连老板也赏识她。可我却认为她很平常,她经常打扮得很妖艳,就象是舞台演出一样的服装她也能穿出来。当她穿得像舞女一样来上班时,很多人都赞不绝口,张总工就经常说:小王今天真漂亮呀。而我却觉得那是个活生生的灾难,为此我总是尽量避免让目光碰到她。但不管我怎么努力,她总是一下子就跳到我的视线里。于是我又总结了一个真理:你越不愿看见的,就越容易看见。

去财务室报销,她经常会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桔子让我吃。然后就唉声叹气,如果你问她怎么了,那你就正好中了她的圈套。她会说她快要被气死了。你如果再问是谁让她这么生气,她就会说还有谁,当然是她丈夫。就是这样,我想她不止跟我一个人说,大概全公司的人都知道。我很为她的丈夫难过,因为有一次我见她丈夫来找她(她丈夫也在学校工作),公司的人都表现出一种虚假的客套,这让她腼腆的丈夫很难为情。后来他再来找王会计总是站在楼下,让他们快上学的儿子上楼来叫。我认为这不公平,在别人背后说坏话总不是件体面的事,况且还是她的丈夫。

但有一件事改变了我对王会计的看法。那次我跟她去税局送报表,送完后她说整个下午都自由了,我可以带她到任何地方。我说我无处可去,她就提议我教她开车,于是我就把车往开发区开,因为那里很空旷。当时我开一辆老款的标志牌轿车,我一路上都在给她讲解档位和怎么松离合器。可到了以后,她却说要坐到我的腿上学,因为她的个头小。我说车座是可以调节的,她又说她胆子小,不敢单独开。于是我只要把她塞到我和方向盘之间。你知道,这感觉很特别,我是说她的臀部很柔软。我们就这样走在开发区的马路上,从外面看我就像抱了一个孩子,而这个孩子却是一个花枝招展的三十岁女人。我不得不把头尽量扭到一边才能看清楚前方的路况,并且我看到有很多路边的人在看我们,还不时有路过的汽车朝我们鸣喇叭,那些司机们还朝我们不怀好意地大笑。我最终因为过分害羞而放弃了,我答应找个晚上来教她,她同意了。从那以后我便不再讨厌她,再到财务室去,她有什么好吃的给我,就不吭声拿出来放在桌子上,要在以前,她会客气地说:“吃个桔子吧,小张。”

跟女人在一起就是这样,一旦有了哪怕一次比较亲密的举动,以后两个人的关系就不同一般,这也算一个真理。就像我刚才握了一路杨小芸的手,那么我现在就想用一种更为亲密的语气跟她说话。

“下车吧,小芸,我们到了。我能叫你小芸吗?”我打开车门,微笑着像个绅士那样说道。车外一股清凉的潮气随夜色一起涌了进来。
杨小芸笑而不答。
“拿着那个档案袋,小芸,它可不能丢呀。”我得寸进尺。
“喂!有没有搞错,你还真把我当女朋友了?”她感觉很好笑地说。
“那还是我自己来吧。”我歉意地说。
但她已经拿在了手里,然后很不屑地瞟了我一眼。

我们要住的地方叫海天酒店。位于三门峡的黄河边,准确地说应该是三门峡水库。环境幽静,四周种满了植物。在酒店大厅的总台,我自作主张地登记了一个标准间,小姐并没有问什么,只是瞅了一眼正在看花的杨小芸,她大概想装作并不在意。

“1102,11楼。”我在电梯里拿着钥匙对杨小芸说。
“你最好什么主意也别打。”她说着把档案袋摔倒我的怀里。
“当然,你放心,我知道你已经做得仁至义尽了。”我讨好地说。
“我怎么没发现你还挺幽默的。”她说完咯咯地笑了。
“是不是发现我比他好?”我不知羞耻地说。
“说什么呢?”她警觉地看着我,“我发现根本不能夸你。”

在房间里,我洗漱完斜躺在床上,心潮起伏。她还在洗澡,很久没有像这样跟一个女孩在一起了,这是种甜滋滋的感觉,就像密茨凯维奇的诗里写的那样:
……我自己也不明白,这多么新奇
……什么使我激动?友谊,还是爱情?
这时我已经把我的邻居忘到了九霄云外,如同圣经里那个替别人看葡萄园的不听话的农夫。她的男朋友在我现在看来简直就是一个不存在的人。

杨小芸洗完澡出来的时候,仍旧穿戴整齐,这让我很泄气。我很想说:你就不能把裤子脱了吗?但考虑到作为一个人最起码的道德,还是忍住了。她看了我一眼说:“不许乱想,赶快睡觉。”我说:“好的,我没问题,我倒是担心你乱想,我从来都是个洁身自好的人。”她听完后哈哈大笑,充满嘲弄,但我并不介意。

“就这么就睡了?”我关上灯后过了会儿实在忍不住就说。
“你还想怎样?”
“我要拉开窗帘。”我说着站了起来,经过她的床边来到窗前,哗啦一声把窗帘拉开。
“为什么?”她疑惑不解地问。
“我要看一会儿月亮。”
“你就站在这儿吗?要看多久?”
“要不……我躺在你旁边看,就一会儿.”我说这就躺在她旁边,尽量不碰到她。
“真不要脸。”她又自言自语。

我如愿以偿地躺在她的旁边,这个美丽的女人,她开始跟我一起看月亮。这个时候,我渐渐开始十分真切地感到了那另一个世界,那个时常出现在梦里的仙境,它无处不在,真希望杨小芸有一天也能看到这一切。一本书里曾写道:盯着太阳久了,眼睛会瞎;盯着月亮久了,会成为诗人。我总是不放过任何一个看月亮的机会,幻想着望舒(给月亮赶车的人)赶马车的样子,他总是日复一日从东到西,不辞辛苦,我想那大概是件很乏味的事情。

“你再想什么?”杨小芸感兴趣地问,“还是你的初恋吗?”
“不是,”我淡淡地说,学着诗人的语气,“我在想你。”
“想我什么?”
“想你在想什么。”我说,然后就用手抚摸她潮湿的头发。她没有拒绝。
过了一会儿,她又问:
“你跟她好到什么程度?你的初恋。”
我大胆地在她的脸上吻了一下说:“就像这样。”
“就这样?”她不相信。
“就像这样……”我说着把嘴压在她温柔的唇上,开始轻轻地吻她,就象在吻一朵玫瑰。她叹了一口气,然后就用双臂拥抱了我,轻轻地在我的背上抚摸……

我再一次看到了那另一个世界。我仿佛化作了一股清风,坠入了云端里,盘旋在山谷里,溶化在泉水里。随流直下,在光滑的岩石间打转,就像一片枯叶,一直沉到清凉的湖底。

(六)

三门峡如期迎来了它金碧辉煌的早晨。

我独自开车走在回酒店的路上,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音响里放着Ace of Base的轻松舞曲,歌名叫Beautiful Life,随着摇摆的节奏,我的右臂在空中神经质地舞动着,如果有人正好看见,可能会联想的弱智,事实上我的智商的确不高,要不然我也不会做这种工作。我想到这儿就有些伤感,就像杨小芸早晨起来后有些伤感一样。她站在窗前说:“我们在做坏事。”那时她的整个身体都沐浴在阳光里,他的头发闪出金色的光芒。她从那儿可以眺望到黄河,远处的一座大桥通向对面的山西省。我当时装作没有听到她的话,我从她的身后拥抱着她,将我们的脸贴在一起,我说:“那座桥通向运城。”她伸出手抚过我的脸庞,充满了爱恋。“别把我当成坏女人。”她轻声地说。我点了点头。

正如电视和小说里说的那样,她认为这仅仅是一夜情,她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可我却要告诉自己,我该珍惜她。

回到房间,杨小芸已经起床。她也不再伤感,她对我投来了无比美丽的笑容。她问我:“事情都办完了吗?”天哪!我想说,在这一刻,我感到无限地幸福,在这一刻我感到不再孤独,我发觉了久违的生活。

“是的,宝贝,来拥抱一下。”我愉快地说。
她很配合地张开双臂,我们长久地拥抱在一起,仿佛已经感到了快乐时光即将消失。
“我们是不是该走了?”她问。
“你想走吗?”
“不想,但我们必须走是不是?”她看我没有回答就接着问, “你不会让我跟你私奔吧?”她认为自己说了句很好笑的话,自己先笑了起来。但她看到我仍然若有所思,就问:“真的想让我跟你私奔?嗯?”
“不……”我不由地笑了,“我们先把房间退了,然后我们再去黄河上玩,下午再走。”
“OK!我知道了,你不想跟我私奔,你想带我去殉情。”
她的这句话让我们长时间地大笑不止。

我们乘坐一艘快艇,在宽阔的三门峡水库上象渔鸟一样飞翔。杨小芸看上去非常快了,她把手放在我的手里,小鸟依人般可爱。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实的。耳边有时一片寂静,就像一部无声电影,我不得不把她的手握得更近才能让自己回到现实中来。我的眼睛有些湿润,我想那是风的缘故。

接下来我带她去吃小吃,我们吃了一种叫“烧饼夹儿”的东西,就是把猪头肉切成薄片,放上葱丝,再用醋拌匀夹进热烧饼里的吃法。又香又爽口,妙不可言,杨小芸就是这么称赞的。然后我们一人来了一碗带有西北风味的牛肉汤面,意犹未尽地踏上归途,重又回到路上。

这一次,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欣赏美景了。我们时而下到山谷,顺着一条河溪蜿蜒前进;时而冲向山顶,俯视远山的松林。以前也有无数次这样的时刻,但都是我一个人,我在寂寞中思索这种奔波的意义,我在空荡荡的深山里一次又一次地感悟自身地渺小。而现在我有了杨小芸,她就坐在我旁边,她把手放在我轻松就能触及的地方。

“我还想听听关于你跟她的事。”她说。
“什么?”
“你的初恋,你们后来怎么了?”
我没有回答,我只是盯着前方。
“是件伤心事,对吗?那就不用说了。”她体谅地说。
“不,没关系,你让我想一下,看看该从哪儿说。”我解释道,并装出一幅轻松的样子。
“千头万绪是不是?如果你真的想说的话,就说说你们是怎么分手的吧。”
“噢,好吧……是这样的,”我深吸了一口气,然后顺手把音响关掉,“她离开了我,她……怎么说呢,她跟我的一个同学结婚了。”
“你的同学?”
“是,我曾经的一个朋友。”我说,我知道说出这件事很艰难,因为我现在跟杨小芸所做的,就跟他们曾做的那样相似。我的脸红了,是因为羞愧。
“这么说你的初恋跟你也是同学?”
“是的。”

杨小芸想了一下便沉默不语。这情景很尴尬,她大概也想到了我们此刻的处境,她把脸扭到一旁,她说有点闷,就把车窗摇下了一条缝。我不知该说什么,我有点后悔说出刚才的事。我曾经努力地想忘掉那一切,我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封闭的世界,就是想忘掉那个伤口。

“对不起,跟你说这些。”我小心地说。
“该说对不起的是我。”她转过头望着我说。
“告诉我,你真的想听那些事吗?”
“如果你认为可以说出来,就说说,把我当成一个听众就可以了,我不会介意什么的。”
“好吧,”我想了一下说,“其实很简单,我们很早就在一起了,我们是同学,当时还有很人追求她,其实她老公在当时是最有希望的一个,但不知道她最后怎么会选上我,当时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我笑了一下接着说,“但现在看来这一切好像是个玩笑,这个玩笑开了五年。”
“这样说不公平,”杨小芸打断我说,“你能说这五年她没有爱过你吗?”
“不能。是的,是不公平,好吧,我为刚才的话向她道歉,”我笑了一下,“我是说她应该早点离开我,为什么要等那么久?我已经把她当成了我的一部分,对我来说,她比我自己更重要。并且她嫁给了我的同学,而不是一个陌生人。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我害怕见到任何一个同学,任何一个知道我们事情的人。你说我是不是很可悲?”
“不,被这么说你自己。”杨小云说着把手放在我的胳膊上。

这时我们路过一个建在山顶的收费站。接下来有段路是跟铁路并排着的。我们和一列火车平行走了很长一段时间,杨小芸目不转睛地看着火车,直到它消失到山的另一边。

“后来呢?你们再没有见过面吗?”杨小芸问,看来她对我的事很感兴趣。
“只见过一次,是在我们分手不久后的一次同学聚会上,他们俩都去了,那时他们还没有结婚,”这段回忆我曾认为已经永远忘记了,但此刻它又真实地浮现在我眼前,就跟昨天发生的一样,“当时她来找我说话,我愤怒地走来了,她大概想让我原谅她,可我当时的确很生气,你能理解吧?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坚持到聚会结束的,我不愿提前离开,我觉得该离开的是他们。后来她又找到我,她说她要走了,我再一次没有理她。当时我们是在一个包场的小舞厅,有很多的人,我可以肯定她当时是哭着离开的。”

一阵沉默以后,杨小芸问:
“后来再没有见过吗?”
“是的,再也没有,我也没再参加过同学聚会。”
“你恨她是吧?”
“曾经事,但早就不恨了。知道吗?其实我很后悔当时那样对待她,如果我能再见到她,我想让她知道,我早就原谅了她,也不再恨她,一切都过去了,我真心希望她能幸福。”
“是真的吗?你真的这么想?”
“当然,这些都是我的真心话,我也不后悔曾经爱过她,希望她能原谅我那天的行为,但愿她选择的正是她想要的。”

杨小芸沉思不语,我打开音响,开始听Fiona Apple的歌,Fiona Apple十五岁被人强奸,从此很长一段时间过着幽闭的生活。她的歌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嗓音低沉充满厌世的情绪,但绝不狂躁,就像自醒后的诉说。我认为她是最酷的,我在大刘庄的房间里贴了一张她的肖像画,在那幅画上她的整个腹部都裸露了出来,肚脐上还穿了一个环,每当我看到她冷漠而飘渺的眼神,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仍在活着。

(七)

我时常思考时间的意义。时钟的转动、太阳的升落、四季的交替,这些都让我明白时间在流失。我从孩子变成少年,又从天真无邪变成面目全非。我用一腔热血投入生活的漩涡,历经百战,最后却像怪物一样活着。

太阳将它的光用8分钟的时间传到地球上,而且还要用一年、一万年的时间传到更远的地方。我们把光分割成一分一秒来享受,我自以为每天都在进步,每天都更清醒地生活,殊不知这宇宙原本就空无一物,而我的生命只是一段幻影。

三菱小太空轻盈地驶过一个个村庄、一座座桥梁、一片片麦田,就像真的在追赶时间。杨小芸,这个令我仍有些陌生的女人,这个比我小五岁今年才22岁的漂亮女孩,这个仅用一天就让我为她心跳的人,她慷慨地用柔情带我参观了天堂,她还要不可避免地把我扔回地狱吗?

过了洛阳,就再没有阳光从车窗后照进来,阴郁的天空低低地压在头顶,就像一块巨石压在心头。我刚才问杨小芸,她的男朋友什么时候回来,她说明天早上。然后就不再说话,她眯着眼睛看窗外的风景。我把车开得飞快,时速有190公里,那些被我超过的汽车看上去就像静止一样。我的表情冷漠而刚毅,高速两旁的护栏像风一样飞向身后。杨小芸始终没有要求我放慢车速,她只是看着前方,默不作声。

这是种什么感觉,以前我从未遇到过,把已经认定是自己的女人送到别人的身边,要知道这是件多么痛苦的事情。我象发了疯一样,我甚至想松开双手闭上眼睛。但最后我还是将车速慢了下来,我感到精疲力尽,我把车停到了路边的紧急停车带,前方不远的地方有个隧道的入口,周围是崇山峻岭。我停下后什么也没说,我用牙齿咬着嘴唇。杨小芸抓住我的手放在她的腿上,几乎是用乞求的语气说:
“别这样好吗?今天晚上我还会跟在一起。”
我叹了一口气,我把她揽进我的怀里,我说:“你会爱上我吗?”
“那你呢?”她抬起头望着我说。
我没有回答,我知道这是自尊心在作怪,我想了一下说:
“我喜欢你。非常。”
“我也是。……我们走吧。”

回到市区的时候,天开始下雨。我把杨小芸送回村,然后从车后拿出一把雨伞,我说:“你先回去吧,我去把车送回学校。”她点了点头,让我赶快回来。接着,我就把车开到学校里。学校里一片寂静,高大的法桐树遮住了整个阴暗的天空,树叶在滴着大颗的水滴。我推着湿淋淋的自行车正准备走,王会计从楼上急匆匆地跑下来叫住了我。
“小张,你回来了。”
“王姐,你怎么在这儿?你没有休息吗?”我回头看见是她,就说。
“不是,我不想回家,我心里烦,我一下午都在这儿,刚才听到车门响,想着就是你回来了,来楼上歇一会儿吧,雨这么大。”
“不了王姐,有人等我,我得回去。”我拒绝了她的邀请。
“谁呀?你的女朋友吗?”她很吃惊地问。
“不是……我回头再给你说,我走了,再见。”

我骑出很远,回头看见王会计仍站在雨里,她很孤独。我有些不忍,但我没有办法,我有点后悔自己回头看她。

回到住处时我已经浑身湿透。在我的房间,我把湿衣服脱下来扔到椅子上,杨小芸掀开我的床板,她在帮我找干衣服。当她站起来回过头的时候,发现我一丝不挂地坐在我的湿衣服上,她吓了一跳,她微红着脸说:“不要脸。”然后把衣服扔到我身上。她的这句话令我倍感温暖,说实话,我每次听到她这句话就心跳不止。我站起来,朝她走去。

雨依然下着。下雨的时候,街上的嘈杂声变得远了,寂静了许多。我喜欢下雨的日子,如同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傍晚的时候,我跟杨小芸穿好衣服正在聊天,徐三来了。他一边叫我的名字,一边把雨衣搭在走廊的栏杆上。当他看到我跟一个女孩在一起的时候,惊讶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站在那里,不知道该向我询问还是该做出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这是徐三,我最好的朋友;这是杨小芸,我的……”我没有说完就被杨小芸打断了,她大方地跟徐三问好,然后她说她要打个电话就出去了。徐三没有问我这是真么回事,他来是要告诉我一个好消息,他老婆怀孕了。他说的时候一脸幸福而羞涩的笑容。这很奇怪,徐三可以不要脸面地去做任何事,可却为自己的老婆怀孕而害羞,我真的不理解他,他大概是幸福过了头儿,但我打心眼儿里为他高兴。

“该去喝一杯!”我说。
“去喝一杯。”他很赞同地说。
“带上她,刚才那个女孩。”
“当然,一起去。她是谁呀?”
“我邻居的女朋友,我的邻居出差去了。”我实话实说。
“噢……那你们俩……”徐三挑了一下眉毛很暧昧地问,他的眼睛斜视,他挑眉毛的时候看上去很滑稽。
“是的。”我肯定了他的猜测。他点了点头,然后在我的肩膀拍了一下,他在鼓励我。

晚上我一起坐在饭店里吃火锅。我们向杨小芸说了很多以前的事,我说以前有段时间我们都很无聊,那时徐三还没有结婚,我们经常去看通宵录像片,要么就去打台球。有个冬天的早晨,我们从录像厅出来在街上闲逛,天很冷,我们一人穿了一件军大衣,那时候冬天都穿军大衣。我们在一个街角看到一个流浪汉在烤火,他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个大树根生了一堆火。我们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那个流浪汉说:来烤火吧,多暖和呀。杨小芸哈哈大笑,她问然后呢。我说然后我们就蹲在他旁边,谁也不说话,开始烤火,后来徐三看见有个老太太在扫马路,徐三说:要是再有个女人就好了。我问徐三当时是不是这么说的,徐三不好意思地点点头。然后那个流浪汉就发出非常奇怪的笑声,简直是大笑不止,一直到我们走了他还在笑。

“来!干一倍,为这个快要当父亲的人。”杨小芸举着啤酒说。
“来,干!”徐三受宠若惊,他赶紧把一块正嚼着的鸡肉吐出来说。

我们喝了不少的酒,都很高兴,特别是徐三。我们一直聊过去的事情,还提到了上学时做的傻事。杨小芸忽然心血来潮,她问徐三:“说说他初恋的事情,你知道他的初恋是吧?”徐三急忙看了我一眼,他小心地点点头。徐三对杨小芸说:“没什么,他们都分手了。”
“我知道啊,现在呢?那个女孩现在怎么样了?你不会也不知道吧?”杨小芸问,她喝不少酒。
“她又结婚了。”徐三很纳闷地看着我说。
“现在呢,最近。”杨小芸问。
“还那样吧,”徐三又看了我一眼,他对我说,“对了,我还没有告诉过你,她生了一个女儿,大概一岁多了,是去年王静告诉我的,我一直没有告诉你。”
我噢了一声,然后低头吃菜。

“你该去看看她。”杨小芸盯着我说,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徐三独自摇摇头,然后不再看我,我们一阵沉默。
“都这么长时间了,就是作为同学,你也该去看看她。”杨小芸又说了一句。
我点了点头,没有回答。
“不用管他,他有主意,”徐三说,“来,喝酒。”

我们都喝了不少,杨小芸的脸蛋儿红扑扑的,更加妩媚了。我们送走了徐三,一起回到我的小屋,她给我沏了一杯浓茶,还帮我脱了鞋子,我心满意足地躺在床上。明天也许什么也不会发生,没有人能把她从我身边带走,我这样想着进入了梦乡。

杨小芸就躺在我的旁边,躺在我的臂弯里,就像一个婴儿。

(八)

杨小芸走了。

从我们相识到现在整整50个小时。我坐在公司的办公室里,手里那张报纸,眼睛看着窗外,心里却在想她。

她像一个快乐的使者,又像一个轻薄的姑娘。她急匆匆地跑来,只在我的脸上偷偷一吻,就又不见了踪影。我不想去了解她这样做的原因,我只是让自己相信,她已经走了。

早晨醒来时,她就已经走了。我就想,这一切都结束了,仿佛原本就没有发生。我今天仍要出车,平顶山,一个我已经去了无数次的城市。一想到沿途那些乏味的景色,还有一车厢的货物,我就很泄气。我坐在办公室里,迟迟不愿动身。直到张总工看见我说:“小张,你怎么还没有走呀?工地上等着用材料呢,快去吧。”

我就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开着那辆装满设备的面包车,毫无生气地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有一刻,我几乎认为自己已经成了汽车的一部分,我不再思考,也不判断,仅靠条件反射就能驾驶。

到了平顶山,那里的同事们看到我就像看到了亲人,他们愉快地请我吃饭。看到我目光呆滞神志不清,都以为我病了,特意为我点了姜汤黄酒。可我却喝得没滋没味,令大家都很扫兴。

在回来的路上,我发现自己多么需要朋友,我有很多话想找人倾诉。我不能向徐三说,他会嘲笑我,他一定会说我拿得起放不下,没多大出息。我想人最悲哀的就在于此,当你想找个朋友的时候,却发现你根本就没有真正的朋友。我把车开得很慢,我还不急着回去。这也是我第一次这样。以前,我总是以为天天急着回家挺没有出息的,现在发现不敢回家更没有出息。因为我不想见到杨小芸和她的男朋友。这不仅仅是缺乏勇气,更缺乏的是自尊。

我再一次看到落日,就在我的左面,整个天空都变得通红。可这次我却没有想我的初恋,我在想杨小芸。想着我们第一次在火车站见面,想着我们一起去吃烩面,想着我们抛锚在深夜的路上,想着她在三门峡的酒店里等我,以及那些短暂而令人窒息的快乐时光……

我哭了,我几乎没有哭泣的经验,起初我不知所措,后来我就任由眼泪流淌,它们在我的脸颊上留下了热烫的痕迹,我感到胸口的地方酸楚异常,我大口地喘气……就这样,天慢慢地黑了下来,这正是我所期盼的。

最后我回到公司,已经精疲力尽了。我想可能是哭泣造成的,怪不得林黛玉身体那么羸弱。我拖着有气无力的身体回到住所,邻居房间的灯还亮着,里面传出的笑声就像一根针扎进了我的心里。我关上房门倒在床上,此刻如果有人来找我帮忙打架,那么一定会弄出人命,因为我躺在床上想的,就是去找个人好好地揍一顿,尽管我疲惫到了极点。

过了一会儿,有人来敲我的门。我打开门看到是我的邻居刘晨,他穿着拖鞋一脸笑容地站在门口。
“我还以为你睡觉了呢,你怎么不开灯?”
“太累了,我想先躺一会儿。”我说完就不在意地低下了头,我不想看见他的脸。
“那天真谢谢你了,我的女朋友也说要谢谢你,可她已经睡了,改天我们一起吃饭吧!”
“不用不用,没有关系。”
“那好吧,回头再说,早点休息吧,你的脸色不太好。”他说完还帮我关上了门。
他是个好人,我想。

此后,我便过上了狼狈不堪的生活,我很少见到杨小芸,她在忙着找工作。就是偶尔看见,她也仅仅是给我一个牵强的微笑。只要天亮着,我就不想回去。徐三也一直没有来找我,他可能认为我正过着不愿被打扰的快活日子。我天天在街上闲逛,从一个又一个百货商场的门口走过,看着金碧辉煌的橱窗,心里在想着杨小芸,这个给我带来快乐,却又给我伤心的姑娘。

下班后我还跟往常一样回去很晚。我打开房门,把钥匙扔到桌子上,刚回头就看见杨小芸站在门口。她穿了件紧身的黄色T恤,下面是一条带花边的长裙子。她就像一束阳光,在一瞬间将我整个的房间都照亮了。

我慌乱而忐忑地看着她,说不出话。
“你还好吗?”她问我,她的眼神里有一丝愧疚。
“是的,你呢?”
“还好吧,我们过两天就搬走了。”
“是吗?”她的这个决定令我难过,我用有点冷漠的语气说。
“你还天天往外跑吗?”
“是的。”
我说完后,我们都有些沉默。
“出车小心点,别跑那么快,注意安全。”她过了一会儿说。
我点了点头,我感到嗓子眼儿好像有什么东西堵住了,我没有说话。她后来说她不会忘了我,但她希望我能忘了她。说完就回房间了,我呆呆地站在门口,我说:我也不会忘了你。但她没有听到。

两天后,杨小芸搬走了,我没有问她搬到了哪里,我想她大概也不愿让我知道。我又回到了从前的日子,我仍旧孤零零地在城市间的钢索上走来走去。我还找王会计聊天,这让她非常高兴,那时她正在打毛衣,她说是给儿子织的,等到了秋天就能穿了。可当我静下来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的痛苦有多深。虽然那仅仅是两天两夜,在别人看来,完全可以当成一段插曲,而我却做不到。在那两天的时间里,有太多的事情还没有做。我想告诉她我的童年,也想听听她的往事,但这一切似乎都不再可能了。

接下来,天开始隔三差五地下雨,给这座城市披上了一件蒙蒙的外衣。春天就飞回来的鹭鸟,在我们那一带的法桐树上做了很多的巢,如果站在楼顶,还能看到它们给幼鸟喂食。要是哪天回来得早,天又晴,我就爬到楼顶看它们,就像一个好心肠的哀怨女人那样充满爱心。应该说,在这段时间里,这些脖子长腿长的白色鹭鸟给我带来了一种无限延伸的沉闷乐趣。

我在一个早晨忽然想做一件事,也是杨小芸希望我做的,我要见一下我的初恋,赵娜娜。当我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紧张不已,已经快四年没有见到她了。我找出了电话本,可是却找不到她的电话,一定是我以前生气的时候把它撕掉了。我问了很多同学,最后找到了王静才打听到了她的下落,她告诉我一个电话号码,是办公室的,我说那最好。

我拨通了那个电话。是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的声音。
“我找赵娜娜。”我说。
“好,稍等。”
我感到有点局促不安,我深吸了一口气,很快我就听到了久违的声音。
“谁找我?”赵娜娜问。
“娜娜是吗?是我……”我紧张地说。
她听出了我的声音,我能感觉到,她没有说话,我想她大概惊呆在那里。
“是你,你在哪儿?”她终于说。
“我在单位,……我想见你。”
“现在?”
“不。明天吧,明天周六,你有空吗?”
“明天……好吧,几点?在哪儿?”
“下午三点,在紫荆山,”我说,想了一下又问,“明天你真的方便吗?”
“方便,就这样吧,明天见。”
“明天见。”

(九)

阿甘说过一句话:做傻事的人才是傻瓜。我很可能就属于这样的傻瓜。

我站在紫荆山的公园门口,看见一对年轻的夫妻外加一个保姆正在给他们的孩子用刑。母亲怀里抱着孩子蹲在地上,用粗粗的大腿夹紧孩子的小腿,并紧紧地箍紧孩子的上身,小保姆按住孩子的头,这个顶多一岁多的孩子一点也不能动弹,他发出凄惨的被杀时的嚎叫。年轻的父亲弯腰趴在那里,他屁股撅得老高,他正谨慎地用小拇指给孩子掏鼻孔。看来那里面一定有个粘得相当牢固的东西。我很感兴趣地观望着,并希望他们能缺个帮手,那样我就会第一个跑过去,我很乐意参与这件事情。

我站在太阳底下,看了一下手表,我足足早来了一个小时,我自己也弄不明白为什么来这么早。当那对夫妻外加保姆给可怜的孩子用完刑离开以后,我就想:假如我和杨小芸有个孩子,我们会不会也这样对待他(她)。我这样想着,自己先笑了。

我以为有很多聪明的人,他们具有一种才能,就是在做某件事情的时候,能让思想暂时从身体里跳出来,然后从一个很高的地方俯视当时的所作所为,以免做出那种当局者迷的错事。我就没有这种能力,可是我今天想努力地做做看,因为我实在弄不清约赵娜娜见面是不是一件地地道道的傻事。阿甘的那句话就像警钟一样回荡在我的耳畔,我不愿做一个连阿甘都不如的人(事实上谁也不如阿甘)。

以前和赵娜娜谈恋爱的时候,从来都没有在紫荆山约会过,之所以选这里见面,而不是我们曾去过的地方,是因为我不想让她以为我还在怀念过去。

赵娜娜如期而至。她比以前漂亮了,她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标准的少妇。她总是这样对穿着一丝不苟地恪守本分。少女的时候就像个少女,决不会烫头化妆;上班后就再不穿牛仔裤旅游鞋,也决不能不化妆。她看到我,离很远就很甜地笑了一下,她的脸上充满平静和安详,这是幸福的女人所特有的。她穿了一身浅色翻领的职业套裙,越发显出成熟女人的味道来。

“嗨!你好,等久了吧?”她笑着说,露出一对酒窝。
“刚来。”我咧嘴傻笑了一下。
“咱们去哪儿?我不想去公园。”她说。她的神态再也没有了上次同学聚会上的拘谨和不安,看来一切都烟消云散了。
“我们去喝茶吧,附近有个小酒吧。”
“好的。”

我们于是就顺一条小路往酒吧走。一路上我问了很多他们现在的生活以及她的女儿。她还拿出钱夹让我看她女儿照片,她对我今天的表现相当吃惊,她很高兴我已不再恨她。她的女儿很可爱,受父母疼爱的孩子都是可爱的。我真为她有这样的家庭而欣慰,我竟有些羡慕她了。

“你找我真的没有别的事吗?”坐在酒吧里她仍不放心地问。
“真的没有,就想看看你怎么样了。”
我们要了一壶绿茶,开始慢慢地喝,酒吧里很凉快。
“你已经看到了,我很好啊,你可以放心了。”
“是啊,是很好,好像还长高了。”我看着她的头顶夸张地说。
“骂我?你跟谁都这样!”她笑了一下接着说,“说说你吧,你怎么样?是不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儿,不会是失恋了吧?”
不可否认,赵娜娜非常了解我,我说过,不管我想什么她都知道,而我却不知道她。
“差不多吧……我还不敢确定。”我想表达得尽量准确。
“天哪!我猜对了?不可思议,你在开玩笑是吧?”
“是真的。”接下来我就把关于关于杨小芸的事情告诉了她。如果这这时候,我能像个聪明人那样让思想跳出来,我就会知道此刻是不是在做傻事,可是我办不到。

“你能确定她不是跟你玩玩吗?”赵娜娜想了一下问。
“我能确定……应该不会吧?”
“你是不是傻呀?你难道这也看不出来吗?”
“能看出来,我想一定不是。”
“那你呢?你爱她吗?”赵娜娜问,此刻她的神情就像一个心理医生。
“我不知道,我很喜欢她。”
“你说的喜欢,大概就是爱了,我了解你。”
“也许吧。”
“你打算怎么办?”她停了一下问道。
“我不知道,她搬走了,我们可能没有缘分。”
赵娜娜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她想了一会儿说:
“你看,是这样:所谓的缘分,其实是要争取的。就像机遇,比方有个神仙告诉你今年会发大财,可如果你坐在家里等,那神仙就可能在戏弄你。你应该去争取,去找。你这个努力的过程其实就是一种等待,而坐在家里,其实就等于放弃,缘分也是一样的道理。”她喝了一口茶接着说,“听你刚才说你们俩的故事,我看就挺有缘分的。”

我沉默不语,她继续喝茶。
“你是说我该去找她?”我不解地问。
“你自己决定,这是你的事情。”她微笑着说。

我只好不再跟她谈论这件事,我就询问她父母的近况,还问了她老公知不知道她出来是来见我的。
“不知道。我要是说来见你就出大麻烦了,要见也要我们一起来,我跟他说我加班。其实,他经常提到你,他很想知道你过得怎样。”
“真的吗?你是说他在某年的某天碰巧问到了我吧?”
“你不相信算了。”
“好吧好吧,其实,不管他怎么样,我都不会在意的。”
“你在意的是我,对吧?”
“对。”
赵娜娜笑了一下,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垂下眼睛说:
“今天见到你真得很高兴。”
“我也是。”

送走赵娜娜的时候我想: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她。

回到住处,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阿甘的那句话已不再令我不安,因为一切都已经发生了,我从来都不为已经发生过的事情而后悔,就连在大庭广众之下钻到桌子地下捡筷子的事,我也从来没有后悔过。

晚上徐三来了,他给我送来了一张存折,是我原先给他做基金的钱的两倍。他说他最近不能炒股了,他老婆反应得厉害,他又老上夜班,做什么都没有心思,炒股也没有感觉了。看来他的整个心思都在未出世的孩子身上,这一点我很理解。我们去喝酒的时候他还问了我一个令他寝食不安的问题:他怕孩子生出来后眼睛像他一样。我安慰他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遗传都是择优而传的。可他仍然不放心,我是说我的安慰几乎没有起到一点效果。我只好给他讲我和杨小芸的事情,才把他从一种执拗的痛苦中拽住来。

“你看上她了?”徐三红着眼睛问。
“是的,你觉得她怎样?”
“是不错,可她不是有男朋友吗?”
“那又怎样?”
“哎呀,玩玩就行了,你还没完了你。”
徐三对我的真情不屑一顾,这件事我其实无法跟他沟通。

这一晚我彻底地失眠了。我一整夜都看着窗外的月亮,想从它那儿找一个答案。远处火车的笛鸣不时划过夜空,我担心地想,杨小芸该不会坐火车走了吧?我这样想的时候,心一下子就缩紧了。


(十)结局

我再次回到了路上。所不同的是窗外一片寒冬的景象,那些田埂里阳光照不到的地方,还有很多积雪,它们东一片西一片,就像烂棉花一样。仍然是夕阳西下,只是这冬季的太阳已经不容易将天空染红,它孤零零地挂在前方的天空上。

我在夏天的时候说过时间就像流水。看来我没有说错,转眼就到了冬天。我正在回家的路上,我希望能马上看到我的爷爷。一想到要见到爷爷,我心里就一阵温暖,我给他买了一条长羊毛的厚棉裤,就放在汽车后面的座位上。如果把这个城市当成一个中心,把陇海路和京广路当成X和Y轴的话。那么我家的就在函数坐标的第一象限上。

杨小芸坐在我的旁边,她的棉袄也放在后面,她穿了一件淡紫色的毛衣,下面还是一条牛仔裤。她的脸洁白无暇,跟毛衣的颜色很相称。我给她讲了不少童年的事,她早就想来看望爷爷了。她给爷爷买了他最爱吃得顺城街老字号筒子鸡,她知道我爷爷的牙好。她还用她的第一份工资给我买了一幅很酷的太阳眼镜,我现在就戴着它,她说我戴着墨镜看上去没有那么傻了。

“我一直想问你一个问题,”我对杨小芸说,“你当初怎么想到又回来找上我的呢?”
“谁找上你了?我就是回去看看你,谁成想……”
“不是吧?你回来可就告诉我你们分手了呀?”
“是分手了,可分手也不等于非要跟你在一起呀?!”
“但你还是跟我在一起了呀?”我很得意地说。
“……是你强迫我的。”
“可你应该知道见到我会后什么后果,你已经成年了呀。”
“不跟你说了,你不要脸。”

很高兴杨小芸能跟我回家,我想爷爷一定很高兴。在我看来,杨小芸就像一个天使,她忽然闯进我的世界,让我重又找到了生活的目标,却又狠心地离我而去,在我已经绝望,并打算忘记她的时候,她又回来了。不能不说这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幸运的事。

“知道你为什么能回来吗?是我在少林寺烧了香许了愿的。”我神秘地说。
“谁信!”杨小芸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她还是很高兴。
“是真的,是我感动了佛祖。”
“你是不是第一次见我就爱上了我?是不是非常爱我?”杨小芸动情地问。
“差不多吧,一般的爱。”
杨小芸不满意我的回答,她哼了一声就撅起了嘴。她很可爱,她毕竟才22岁。

“告诉你一件事,我家的床不好,很响。”
“那又怎样?”
“而且家里晚上非常寂静。”
“我知道,农村都这样呀。”
“我是说如果我们的声音很大的话,那么全村的人都会听到。”
“那就让他们听吧。”
“你为什么不说我不要脸?”
“就是不说,你自己说还不一样嘛!以后我永远都不说了。”

看来只要是女人,我就拿她没办法。

(全剧终)

(还需要交待的是,徐三后来生了一个眼睛跟我一样漂亮的男孩。王会计的丈夫因为一个科研成果在全国获了奖,学校奖给他一套别墅,王会计还经常说他是个笨蛋,但说的时候一脸都是幸福的笑容……)

我的坟墓

我的朋友,只要你听从我的指引,就能轻而易举地找到我现在的地方。

你从这个城市出发,沿着去邙山的公路,走上20里就能到达山下。别急着上这个象土堆一样的小山,虽然在山顶可以看见黄河。你就沿着山脚向西,再走上40里,那儿有一个水库,过了大坝就是一个几百口人的小村庄,这里是我出生的地方,我生命的旅程就从这里开始。在村庄的另一面,是一片平坦的土地,种满了庄稼,一条小路正好从那儿穿过,我的坟墓就在这条小路边,你一眼就能看到。

已记不得是在多久以前,当我在焚尸炉里燃烧后的气体从火葬场的烟囱里冒出来的时候,我的剩余部分就被装进了一个漂亮的盒子。然后我轻飘飘的身体在汽车里颠簸了一个半小时,就被埋在了这儿,一个寂静的地方——我生命之旅的终点。

黄昏里的朋友,来跟我说说话吧,带着你已经被电脑屏幕折磨得粗糙不堪的脸以及你的笑容,来坐在我的旁边,就象莫里讲的那样,“你来说,我来听。”

假如你来的时候正是这样的秋天,而我却隐藏在高高的玉米地里。别担心,你一定能看见那棵孤零零的泡桐树,它的叶子已被虫子咬的千疮百孔、摇摇欲坠,我就在它的下面,我在蟋蟀的叫声中昏昏欲睡了。可我会听到你的脚步声,别介意皮鞋会沾上尘土,因为你无论怎样拒绝,你终将要成为尘土的一部分。不要带娇艳的花朵,也别拔掉我身上的草,就在这儿歇上一会儿,听一听风穿过玉米地的声音,那是我为你吟唱的一首歌。

知道吗?应该说,我总算如愿以偿,我永远地回到了我的家乡。虽然诞生充满痛苦,可死亡却令我无比幸福。我已经完成了必须经历的生命旅程,回到这个星球上不起眼的角落。而此刻天空中只有太阳——一个燃烧了46亿年的恒星,它这会儿正在把飘荡的云朵弄得一片通红。

我还活着的朋友,也许你还不能确定这次旅行的意义,因为还有太多的事情没有发生,而我也仍在苦苦思索。童年的往事、刻骨的初恋、用掉你太多时间的家庭、别人曾为你流下的眼泪……这都是你的收获,你唯有的珍宝。是你从黑夜到达黑夜的一路上的烛光;是你从苦难通往苦难旅途中拿在手里的一面镜子。

我就躺在这儿,陪伴我的只有庄稼、杂草和昆虫。而且不止一次,我看见雨水在田垄里汇成小溪、看见百无聊赖的云、看见日复一日的阳光、看见桐树叶的阴影、看见月亮的波纹、看见一只蚂蚱从我的身上跳向远方……我在无边无际的寂寥中思索,我在死亡之后的平静里等待你的来访。假如你是女孩,那么你会让我这衰老的灵魂再次跳起欢悦的舞;如果不是,那么你就燃上一只烟,让我们在心照不宣的沉默中一起微笑,为那些曾经有过的往事。

来陪我聊一会儿,黄昏的朋友,千万别急着走,既然我的坟墓并不使你厌倦,那就再坐一小会儿,哪怕只有五分钟。

你已经走了

你已经走了,我的爱人
象田野上飞旋的鸟
象流淌过桦树林的风
你徘徊的步伐总能找到坚定的方向


你已经走了
在你的前方风和日熙
而你的身后却大雨滂沱


你已经走了
就象是蜻蜓拂过了平静的水面
就象是蝴蝶掠过了树梢
你甚至不愿留下一个微笑、一声叹息


你已经走了,夏夜的玫瑰
尽管我用比晚霞更壮丽的色彩
比秋夜的皓月更明亮的光辉
在西边的天空描绘你的样子
尽管我用比岩石更深刻的思念
比抛向沙滩的波涛更有力的声音
在心里呼唤你令我心碎的名字
但你还是离开了,我最亲密的人


你已经走了,我的爱人
对你,我也许只是一个驿站
对我,你却是整个的人生

2001/09/28

重力使我落下

我注定将会坠落,
在秋季的某天。
于是
我耐心等待,
盘算着时日。
终于,
最后的一丝牵挂,
在一个清晨折断,
我便开始了崭新的舞蹈,
而不再只是摇晃。


我本以为
我能飞翔,
就像鸟儿一样。
那是因为
我仍然轻视你的力量。


虽然,你知道
我仅仅是一片枯叶,
但我还是骄傲无比,
因为,
是重力让我落下!


而你,
就是这土地,
我的爱人。
我将舞蹈在……
坠向你的,
最后一个瞬间。

2002.04.16

我总是这样想起你

我喜欢回忆

这些琐碎的往事
就象是你的手
又一次在我心弦上拂过
于是,我想起——
曾有朵不起眼的花
在山坡上默默凋谢了


我总是
回忆你的微笑
还有你眼睛里的我自己
就象风吹过了杨树林
一块石子落进湖水里
于是,我想起——
曾有张照片被遗忘
它在草丛里变成了灰色的纸


我总是,想起过去
沉浸在这些久远的往事里
就象一个十足的老人
仅把经历当成财富
于是,我就想——
总有些记忆是永恒的
就连时间也无能为力
比如说……


我能有多直

我的身材不直,这是有目共睹的。我好像从小到大都在为这个生理缺陷做着长期不懈地斗争。

在小时候,最早发现我这个毛病的是奶奶。她老人家偷偷摸摸地观察了我好几天,然后十分有把握地告诉父亲:
“老大长的不直。”
于是全家人都对我毫不尊重地瞅来瞅去,就好像发现了一只混进鸡窝里的老鼠。我努力地撅起肚子,用求助的目光看着弟弟,可他却幸灾乐祸地大声喊:
“俺哥是个罗锅腰、俺哥是个罗锅腰。”
父亲给这种说法做了认真地纠正:“啥罗锅腰!恁哥就是有点驼背。”
并且父亲还想了一些治疗方法,他不让我撅肚子,我就赶紧把肚子凹进去;他又说: “也不能撅屁股,把腰直起来!”

我不知道哪个地方才是腰,他于是站在我的身后,掰着我的小肩膀使劲往后拉,并用膝盖顶住我的屁股,然后让我保持这个姿势,还用像大夫一样的口气说: “走走试试,”并自以为是地跟我们讲他的理论,“就跟树长歪了一样,要往相反的方向多拉一点,慢慢就长直了。”
可是,苍天!我用这个姿势根本就无法走路,连奶奶也在旁边笑了,她心疼地对我说:“老大,你咋是个罗锅腰呢?你看看老二,多直!”
我弟弟在旁边急忙得意地撅起肚子,我看了他一眼,委屈地说:“都是我干活累的,老二不干活。”
弟弟听了刚腰跟我急,爷爷搭话了,那时他正在墙角摆弄他的锄头,他大声说: “放狗屁!咱家你最懒,你还不胜恁兄弟哩。”
说完还不忘使劲地瞪上我一眼,我急忙低下头不敢说话。父亲还有辅助的治疗措施:就是全家任何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只要看到我弯着腰,都有权力在我的后脊梁上冷不丁地来上一拳,以提醒我时刻注意。后来,我弟弟没少占我的便宜,每次他捶了我以后,我刚要发火,他就赶紧说:
“你的腰弯了,哥。”

到了高中,我的腰仍旧没有直起来,不可思议的是,我这个罗锅腰居然早恋了。小女友在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深情地对我说:
“你要是再直一点就好了。”
当时我的心情一落千丈,真恨小时候弟弟没有多捶我几拳,但是现在还来得及,于是我就开始了新一轮的楚人学步。她倒是无师自通,居然也知道冷不丁地给我来上一拳,我那可怜的自尊心已被她弄的荡然无存。我也开始越来越担心自己的这个毛病,奶奶更是忧心忡忡,她的牙已经快掉光了,还经常几乎是流着泪对我说:“这可咋办呀?将来要是寻不下媳妇可咋办呀?”
不过这时爷爷的口气已不象我小时候,他对奶奶说: “怕啥!腰弯的人多了,咋啦?都寻不下媳妇啦?”说着就用以前瞪我的眼神瞪着奶奶,我感激地看着爷爷,他接着说,“走,老大,跟我下地干活!”

后来,我开始不介意自己的驼背了,我已经慢慢地接受了自己这个不直的事实。其实主要是得益于我的另一个女友,一个跟我一样不直却很漂亮的女孩。有一次我鼓足勇气跟她说: “我有些驼背,你发现了没有?”
“驼背好,俺奶奶说低头走路的男人厉害。”她漫不经心地回答。
“咋个厉害?”我的语气里充满了惊喜。
“厉害就是厉害,有出息呗。”
我当时兴奋得手舞足蹈,将腰无所顾忌地快弯到了地上,脑袋差一点没低到裤裆里。她急忙搀着我的胳膊,担心地说:“别摔倒了,把牙磕掉了可不好。”
“你奶奶对没有牙的男人是怎么评价的?”我开心地问。

后来,她理所当然地成了我的老婆。

现在,我就这么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就像一只大龙虾。我一边看电视一边抽烟,我的老婆——那个喜欢听奶奶话的女人就陪在我的旁边,她唠唠叨叨令人生厌,我没有听清一句她的无聊话,我在专心地看电视呢。她忽然拍着我的胳膊说:“我跟你说个重要的事。”
“啥事儿?”我在嘴里嘟囔着。
“咱儿子的事。”
“儿子怎么了?”
“他驼背。”

我呼的一声从沙发上站起来,把她吓了一跳,接着我马上想起了小时候父亲的那些手段,我大声说:“儿子在哪?我要给他治疗,看我怎么收拾他!”

那一年的金水河畔

快到冬季了吗?

是不是快要下雪了?
纷纷的雪花,带着寂寞的声音,迅速地从天空坠落,坠落在那一年的金水河畔。
时间在冬季,总是疲倦地放慢脚步,阴晦地天空,仿佛也有了心事。
雪花粘在了你的睫毛上,我提醒你。
你调皮地翘起嘴角……

一片雪在你的手心里融化了。
今天真的还会下雪吗?
还会飘落在不结冰的金水河上?

你淡紫色的围巾,缠绕着那个季节的温暖。
如同粘上雪花的玫瑰,散发着潮湿的柔情,在我心灵的最深处,隐隐作痛。
而你却走了,随你一道也消失了,所有冬季里的美丽……
灰暗的天空,象是低沉的叹息。难道,它也在怀念你?

雪寂静的飘着……
飘落在,那一年伤心的金水河畔。

2001/09/28

我们都是翻译家

高中时,我家有很多白纸,当然是老爸从印刷厂里辛辛苦苦偷出来的。我当时也的确不想辜负了他的一片苦心,我把这些印刷用的进口铜版纸做成了很多小本子,就是用装订用的胶把它们粘在一起,这样就成了一个个简易笔记本。是的,胶也是从印刷厂里偷的。我是说当时就是这样,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当大夫的姑姑家就有很多做手术用的小剪子,甚至还有血管钳,我真不知道她要血管钳干什么,难道要用它来夹住牙缝里的韭菜吗?


不知是哪一天,瞎了眼的班主任让我跟胜负手坐了同桌,从此我成了坏学生。

当我第一次把笔记本丛书包里掏出来的时候,手惊呆了。他用颤抖的声音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白的纸。” 这是真的,他当时抚摸着笔记本,就像一只猫见到一条鱼而不舍得吃。当时我非常神圣地拿起钢笔,在雪白的纸上写下了一句我们都非常喜欢的豪言壮语:
好男儿志在四方,岂能以儿女私情而英雄气短乎!
写完后,我们都壮志未酬地看着窗户外,一切尽在不言中……

很快,简易笔记本就成了我们自习课的中心,我们在上面下围棋、画画,当然主要还是写互相勉励的豪言壮语。当时还有前面坐的徐老大和王小二,我们在自习课上讨论中国足球队的 悲惨命运,在笔记本上画首发的最佳阵形,还有一些能把一头驴的牙都酸掉完的情诗。当时手 的字体最难看,就像蒙古文和蝌蚪文的综合体。他就用这种文体写了很多谁也看不懂得歌词, 假如病人拿到它,能从医院里开出杜冷丁来。假如伊斯兰的阿訇看到它,会念出一段令人流泪 的葬礼经文。我们都很佩服手,他的字真的很有个性。

在一个晚自习上,我们再一次聚在我的笔记本周围。

“干点啥?” 手提议。
“写歌词?” 徐老大看着手笑说。
“我今天不掌笔还不中!” 手说。
“咱们把《狼》这首歌反译成英文吧?” 英语只得了30分的王小二说。
“好!” 大家异口同声!

说干就干,虽然我们几个的英语分数加起来也没有100分。

“先来第一句: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我说着拿起笔先在本子上写了一句中文。
“我是 I ,I am a……” 徐老大说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似乎是在沉思。
“来自,谁会说来自?”我看着他们三个,我的英语只有17分,我就像一个白痴。
看来我们很快就被难住了。
“干脆不要来自,就说我是一只北方的狼。”王小二说。
我们愉快地同意了,胜负手还摸着王小二的头说:“这小同志,挺可爱的嘛!”立刻遭来了王小二的毒打,还是徐老大制止了内讧,他说事业第一,我们立刻就又爬在了本子上。
“好了,北方,北方是什么?”我接着问。一阵沉默……天哪!这些遭雷劈的,居然北方也不会。
“我知道东方,”手试探地说,“是east,中不中?”
“中,意思对了就中,狼呢?狼是啥?”
每个人都在沉思……
过了一会儿,手胆怯地强忍着笑,我就知道这个弱智不知又想到了什么。
“说!”我看着手,他有点难为情地支支吾吾……
“我知道猴子……”手说完就捂着头,他担心我们经常打他的头对他的智力发育没有好处。
“呸!还不如说狗呢,dog,也比猴子接近。”王小儿恼怒地说。
“就是狗了!狼咱么都没有学过,要怪就怪老师。”我说。
“开始第二句,大家都郑重其事一点好不好,元旦晚会我还打算唱这首英文歌呢。”徐老大说。

“走在无垠的旷野中……”我在本子上认真地写下了这句歌词。

“走,谁会?走。”我看着他们仨问,正像我担心的那样,没有人知道。
“那么……跑呢?谁知道跑?”我有点生气了。
“我知道跳,跳——jump,我敢确定!”手又说,我们都有点泄气地看着手,他接着辩解道:
“至少我还知道跳,恁连跳都不知道,这首歌到现在为止基本上都是我翻译的。”
“好吧,跳就跳,跳在……无垠的旷野中……谁知道在什么什么中怎么拼?”我讨好地问,因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唯一的贡献就是我有一个笔记本。
“在什么什么里是 in the..这里最好用 on the..更确定一点。”徐老大说,他的口气就
像英语老师,王小二也随声附和:“对,用 on the 好。”
“那么无垠呢?”我知道遇到了真正的难题,打死我们也不会有人知道无垠怎么拼。
“广阔……?辽阔……”我引导大家的思维,依然没有人说话。
“大的,我知道大的,”手终于忍不住又说,“就用大的吧,大的是big。”
我们都生气了,王小二用手掐着手的脖子,大喊让他闭嘴!可是我还是极不情愿地在本子上写下了……on the big……
“好吧,好吧,那么旷野呢?天哪,手你不要说话,谁知道旷野?”我几乎是乞求着问。
没有回答。
“那么田野呢?”
……
“平原呢?”
……
“土地?”
……看来没有人知道,我们只好看着手,他有点得意地摇摇头说:
“地球,我知道地球,earth。”
“算了,就earth吧,到此结束,我们干点别点吧!”

我最后提议到,没有人反对。

这时老师进来了,那是个漂亮的女老师,手的梦中情人,我看了一眼手,他急忙羞涩地低下了头,小脸红红的。老师径直朝我们走过来,站在我们跟前说:
“你们在干什么?写的什么?拿过来!”
手因为过分害羞而爬在了桌子上,他什么也说不出来,我用肘捅了捅他的腰,他扭捏着连头也不敢抬,这个挨千刀的,他刚才的机灵劲都让狗吃了!我没有办法只好说:
“手,把你的胳膊抬一下,你压到本子了。”
手急忙抬起他的胳膊,脸都红到了衬衣里头。
“老师,我们在温习英语,在试着翻译一些东西。”我认真的说。漂亮的女老师看了我一眼,然后很不以为然地瞥了一下嘴,用很怀疑的口气说:
“拿过来,让我看看你们翻译的东西。这是什么?”
“是一首歌老师,狼,齐秦的。”
“好吧,让我看看……我是一条东方的狗,跳在……大的……地球上???”

全班哄堂大笑,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那么开心!

那一盏煤油灯

春节在老家时,有晚停电了,这在如今的老家也是不经常发生的事情。当时我正在读苏童的《米》,于是找到了一截蜡烛点燃,谁知道我的眼睛已经不再适应微弱的烛光,不久便困了。合上书,起身吹灭蜡烛,忽然觉得这动作非常的熟悉,于是想起小时候天天都是要吹灯的,对!煤油灯。原来这些年我都忘记了它曾经的存在,那曾是多么普通的一件日用品呀。记得当时我每天的作业就是在煤油灯下完成的。

当时,我家里的每一间屋子里都有一盏煤油灯,还有一个专门用来盛煤油的瓶子。煤油的渗透性很强,每一盏灯的外面总是油乎乎的,所以我们谁也不愿一去移动它,更不愿意去为它添油了。油灯的亮度取决于煤油的质量根灯芯露出的长度,所以在灯的旁边经常放一枚针,用来挑灯芯。细细回忆起来,我当时真是无聊的很,我经常用针扎一个蚊子或其他什么的小昆虫,放在火苗上烧,居然还能产生一种沉闷的乐趣。

后来,我拥有了一盏自己亲手做的煤油灯。因为我们开始上晚自习课了。当时的学校在另一个村子,当时,我们都是在傍晚时分,手提煤油灯去上学的。还记得我的灯是用墨水瓶做的,很小,我经常把它擦得很亮。我甚至还记得每天提着它的样子,以及教室里一片红色灯光的情景,如果站在窗外看,教室里就象着了火。当我就那样沉浸在煤油的气味和灯

光里的时候,闪烁着的火苗让我感到某种宁静和神秘。就象讲台上老师的眼神,也在模糊的灯光里变得慈祥起来。也许,这就是煤油灯的作用吧,它昏暗的光让我们有种在家里临睡前的感觉。而老师,是否也在这灯光下将我们当成了他自己的孩子呢?

时间的诞生

时间是在宇宙产生“光”的那一刻诞生的。

小时候,我和弟弟经常躺在夏夜的房顶纳凉。河边的蛙鸣此起彼伏,晚风习习,星空灿烂。我们打闹一番之后,便开始在天空寻找北斗星,根据它的指引再寻找北极星,我们每次都为找到它们而兴奋不已。慢慢的,就发现更多的星星,牛郎星、织女星……后来知道,它们绝大部分都是恒星,都和太阳一样燃烧、发光。于是,我们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渺小,跟它们相比,就连地球也像一粒尘埃。

我们所在的太阳系,仅仅是在银河系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它随着数以万计的恒星、行星和卫星一起围绕银河的中心旋转。我们知道光速是每秒钟30万公里。而太阳光到地球就需要8分钟,也就是说我每时每刻所看到的都是大约8分钟以前的光。而那些夜空中的恒星,大部分都是几万几百万年以前所发的光,可见它们有多遥远。有的其实早已毁灭了,而它们毁灭时爆炸的盛况恐怕要到几百万年以后才能看到了,因为到那时它们的光才能传到地球上。所以有了一种新的距离单位——光年,也就是光跑一年所经过的距离。

早在二战之前,就有科学家提出,光的速度是应该有变化的。比如:地球本身有一个轨道的速度和自转的速度,那么在地球上向前方发射一束光线就应该比向后发射的光线要快,哪怕只有很细微的差别。可是根据试验测量,却发现它们两束光的速度没有丝毫差别。这很令人费解,因为不符合物理定律。可是,这个疑难的问题最终被爱因斯坦解破了。他认为之所以测得的光速没有变化,是因为观察者的时间改变了。也就是说你顺着光速运动时,时间会变慢;反之则会变快。确切地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时间值:如果两个人是相对静止的,那么他们的时间也是一致的;如果他们之间存在着相互运动,那么他们观察到的时间就是不同的,虽然那仅仅是极小的差别。这就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时间其实取决于光在相对于这个物体上流逝的过程,如果没有光,也就没有时间。光是一种波,它没有质量。

如果我们越接近于光速,时间就越慢;假如能达到光速,那么时间就停止了,也就没有了时间,因为光在你的身上没有流逝。爱因斯坦认为任何一个有质量的物体要达到光速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那需要无限大的能量,并且他列出了一个伟大的方程式:能量等于质量乘于光速的平方。

那么,时间是从何时诞生的呢?早在人类之前就有时间存在,这是无庸置疑的。

宇宙诞生在大约40亿年以前,这是目前在科学界公认的说法。在宇宙诞生之前,没有时间,也没有空间。整个世界是以一种“无”的形式存在的,也就是说宇宙诞生于“无”。这种“无”是不均匀的,它在40亿年前的某一刻突然爆发了,只在一瞬间,宇宙就扩大到几乎现在的规模。我用“一瞬间”这个词都显得过于漫长了,因为那只是“10的-32次方”秒那么短暂的时间。也就是在那一刻,光线诞生了,空间也诞生了,时间也随之诞生了。宇宙在“无”中诞生出两种物质:正物质和反物质。我们所看到的都是正物质,那么一个正物质遇到一个反物质就会湮灭消失。并且这几经被科学界证实,宇宙中的确存在反物质,它们存在于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它们应该和正物质一样多。

根据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的说法,光在重力的作用下是会改变的。于是科学家在日食的时候测得一束从另一颗恒星射来的光线,发现它在太阳的引力作用下发生了弯曲,改变了路线。也就是说,在这个宇宙当中,充斥着都是些被各个恒星和黑洞作用下的弯弯曲曲的光线。那么重力对光线的作用有多大呢?我们知道地球相对于太阳,就像一粒盐和篮球;那么太阳系相对于银河的中心,就更加渺小了。可是银河的中心有多大呢?谁也无法知道,它的质量大到足以使光线无发射出,就连路过的光线也被吸了进去。所以它看上去是黑乎乎的,人们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黑洞。如果我们假设它是会发光的——并且很多人认为它的确是会发光的,那么它的光应该在射出一定的距离之后重又被它的重力吸了回去,划出一条抛物线的轨迹,就像我们往天空仍一颗石子一样。它的质量是巨大的,是整个太阳系的几十亿倍。否则也不会吸引着这么多象太阳一样的恒星围绕着它旋转。

而宇宙就是有无数个象银河这样的星系组成的,或许它也有一个中心。宇宙的广阔是不可想象的,它究竟有没有尽头,而尽头的外面又是什么?当我这样想的时候,发现探讨时间其实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

现在,我仍然经常在夏夜仰望星空,也知道了脉冲星、白矮星、红巨星等等。那时,我就会对天空来一个微笑,为它的浩瀚,也为我的渺小……

玉米地的错误

(童年系列之三)

我是在一个傍晚走失的。

起初,我以为顺着一条水渠就能走到村子附近,可是后来我被别的东西吸引了,我走向一个陌生的地方。那时已到了九月,高高的玉米地把小路变得就像一条绿色的胡同,当黑夜到来的时候,我才发现周围是如此的陌生。

吸引我的是两个小孩的谈话声,他们仿佛在争执某件事情,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而我却看不见他们的身影。有时,我会突然停下脚步,摒住呼吸,四处立刻一片寂静,我只能听到轻微的风声,我在暗淡的夜色里圆睁着眼睛,玉米的顶梢在天空印出整齐的影子……

“喂……谁在那儿……”

我喊了一声,然后仔细地判断周围的反应,可什么回音也没有。当我再往前走的时候,除了我的脚步和书包拍打在屁股上的啪嗒声外,那两个孩子的说话声又出现了。我一边走一边警觉地竖起耳朵,好判断那声音来自哪个方向,可我一向敏锐的耳朵好像失去了作用,那声音总是飘忽不定,有时候我以为已经做出了判断,可事实上它们却好像从相反的地方传来。

我想我一定是迷路了……

我不知道走了多久,我的脚又酸又疼,我想我该坐下来歇一会儿了。这时,我听到有人在玉米地里奔跑的声音,并且越来越近,是朝我过来的。我立刻站起身。果然,在我的右侧,从玉米地里窜出来两个小孩,他们笑着望着我,跟我差不多的年纪。

“想跟我们一起玩吗?”其中一个问。
“很晚了,我找不到回家的路。”我的话几乎是哭着说出来的。
“为什么要回家?”另一个问。
“不回家会挨打的”我说。
“要不我替你回家吧?那样你就可以在这里玩了。”第一个小孩说。
“就是就是,让他替你回家,他会装得跟你一模一样。”另一个也说道。
“来,我们换换衣服吧,这样就谁也看不出来了。”
“好吧……”我接过他脱下来的衣服,然后把我的脱给他。他的衣服怪里怪气的,就像是戏台上小童穿的古代衣服,如果在白天,我的样子一定很神气。
“那……我们玩什么呢?”我依然很不情愿地说。
“玩捉迷藏吧,你们俩玩,我先走,我要赶紧替你回家了,我可不想挨打。”他说完就消失在玉米地里。
“我们玩吧!”另一个用一种让我不必担心的语气说道。
“好吧。”我说。

于是,我们一前一后钻进了玉米地……

很多年过去了,大家都以为这个曾在某个秋夜回家晚的男孩就是我,我也理所当然地成了家里的一分子,就连伙伴们也没有发觉有什么不妥,就像本来就没有发生过什么一样,也许真的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可是,我曾不止一次梦到那个男孩,那个真正的我。他在等我把他换回来,他在遥远的老家,在一片有很多坟头的玉米地里……

小兰子

(童年系列之二)

在我那遥远缥缈的童年往事里,有一个闪闪发光的影子,虽然她的影像已经褪去了颜色,可她的光芒却依然存在。甚至于因为她的光芒,而使周围别的东西变得黯淡虚无了。

她就是小兰子,一个会用眼睛说话的姑娘。

当我在田里卖力地干活,或者跟伙伴们在柿子树上捉迷藏的时候,我总幻想小兰子会碰巧经过,然后在不经意之中瞅见我的背影,那时候,她会怎么想呢?至少她会在心里念出我的名字。这种胡思乱想让我莫名其妙地感到兴奋,有时却会使我发呆。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只是知道,小兰子是我最中意的姑娘。

夏天,在我的记忆里,小兰子常穿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她是全村惟一穿连衣裙的女孩,而别人的上衣和裙子都是分开的。她是最迷人的姑娘,从来没有人敢冒犯她。或许是她过于完美了,也没有人敢去喜欢她,除了我。她跟我们在一起时,每个人都会自惭形秽,她就像一个天使。当她出现在校门口,或从我的课桌旁走过,我的眼前就像划过一道亮光。而她却总是很冷静,无视我的存在。只有当老师提问我,或者我在经过讲台不小心摔倒的时候,她才会看我一眼,她的注视使我赢得了光荣。为此,我有段时间甚至故意做些傻事来引起她的注意。直到有一天我干娘的儿子凑到我耳边偷偷地说:“我知道你刚才为什么故意撞到门框上,你想让小兰子看你。”他的这句话使我的脸红得像西瓜瓤,如同一根刺扎到了心里。我想辩解,却哑口无言。

时间在童年就像一架破旧的马车,慢慢腾腾,而我也以一种叫人着急的速度慢慢成长着……

当我幻想和小兰子的不期而遇一次次地破灭以后,我决定主动找她说话,这要冒很大风险,因为当时我们男孩女孩是不说话的,除非有特别正当的理由,要不然会被耻笑,失去尊严,而我从来都把幼稚的尊严看得比生命更重要。尽管如此,当我有了这个念头时,仍然感觉有种说不出的振奋。

我至今记得那是个烈日炎炎的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教室里充满了嘈杂,同学们都在玩着各自的事情,没有人会注意我。小兰子就坐在我的侧身后,那是在我整个五年小学生涯中跟她座位最近的一个学期。我装作正在思考一道数学题的样子,心却在狂跳。窗外的校园里有条狗无精打采地趴在一棵榆树下,我还听见篮球一声声的闷响,可是却总也看不见那个玩球的人。

时间在那个自习课上变成了火车,飞速流逝着。

就要下课了。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脏很合作地暂时停止了跳动,我猛地转过身,一把抓过小兰子放在课桌上的橡皮。“我用一下你的橡皮。”因为过于紧张,我转回了身才说完这句话,而且这句话几乎是我喊出来的,声音听上去也很古怪,我经常怀疑那究竟是不是我说出来的。同学们都被吓住了,教室里一片寂静,所有的目光都盯着我……

这是我到现在为止跟小兰子说过的唯一一句话。

这是真的,那一年我小学四年级。

(童年系列之一)

麦子长到了齐腰高,就要出穗了。
我立在地头儿,出奇地盯着一片云,它从东边飘来,就象是孙悟空的筋斗云,有些孤零零的,那时的风已经吹得桐树叶哗哗响了。

“爷,来吃啊!”

爷爷不做完手上的活儿是不会来吃的,我把奶奶烙的葱花油饼放在草上,外面还裹着奶奶的蓝格格手巾,为了不让蚂蚁爬到油饼上,我每隔一会儿就把它换一地方,这是奶奶嘱咐的。

我们家的地在一片比较高的土丘上,从这里可以看见一大片籽槐林,风吹过时,那林就像波涛一样翻滚。还可以看到下面更远处的菏塘,不管天有多旱,菏塘四周的田地总是湿漉漉的,那里是我每天放学都要去的地方。

“赶紧来吃呀!爷……”
“搁那儿,你回吧。”

爷爷连头也没抬,他很专心地摆弄着长出一尺多长的瓜秧,我看着我们的西瓜地,心里有种说不出的自豪,它和别人家的麦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想到夏天就可以吃上大西瓜就让我感觉满足而快乐。


风不知何时变大了,天空的云朵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壮丽无比,它们离我如此的接近,仿佛爬到树上就能够着,那些奇形怪状的云才翻涌着潮西边飞去,好像上边有无数的神仙在一起匆忙地赶往某一个地方。田边的桐树弯下了柔弱的腰,麦田里就象有千军万马奔腾而过,而我却只能看到他们留下的足迹……

爷爷开始吃油饼,他给我撕了一片油饼的边儿,那儿是我最爱吃的地方,葱花多油也多。

“爷,会不会下雨?”
“会。”

爷爷开心地朝天上望了一眼。
下雨就不用浇地了,这是老天爷给的小礼物,又省力又省钱。我看着越来越厚的乌云,期待着下一场大雨。爷爷吃却很斯文,一点也没有急着走的意思,我说,咱回吧,下雨就来不及了。爷爷说,哪有恁快,早着呢。他说完笑了一下,仿佛在说只有小孩子才会说出这么没经验的话。

爷爷吃完就又回到了瓜地里,这时风小了,可是我突然感到脖子一凉,我知道那是一颗大雨滴。

“爷,下雨了呀!”
“噢,看看有没有爪子。”

雨滴的爪子就是它落在地上有没有向四周飞溅的痕迹,我仔细在地上瞅了瞅,发现没有,爷爷就说下不大。可是雨却一滴一滴越来越密了,我着急地催着快走,可他却笑着不理我。这时,一道闪电,就像张牙舞爪的巨龙,从东边的天空一直伸向西边,就在我的头顶上,我被吓懵了,我仰着脸呆在了那里,紧接着一声巨大的霹雳,震得头皮都麻了。

“爷……”
“快跑!叫你早点走你不走,快!”

就这样,我们一老一少从土坡上冲了下来,大颗的雨滴落在足有一寸厚的沸土路上,砸出一个个的小坑儿。空气里充满泥土的味道,这种气息既熟悉又新鲜。

雨真的下大了,我的小白布衫已经贴到了身上,爷爷皱纹密布的脑门儿也被雨淋得精湿发亮。很快,电闪雷鸣此起彼伏,这让我有些恐惧,我总觉得下一道闪电就会正好劈中我。


进了村,很多人都站在门檐下快乐地嘲笑我们。
“快跑呀,看谁跑得快呀”
“老头儿,别摔到泥窝儿里呀!”
“这老头儿,让孙子跟着受罪……”
爷爷却一幅快乐的样子。
“洗洗澡,凉快。”爷爷开玩笑说着。


到了家,我们一边在屋子里换奶奶准备的干衣服,我一边埋怨爷爷:“你不是说下不大吗?”爷爷不好意思地笑了。

看来爷爷也有错的时候。